[发明专利]夏毛竹笋复干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44166.0 | 申请日: | 2012-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90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贺全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县源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7/02 | 分类号: | A23B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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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40540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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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竹 笋复干 加工 方法 | ||
1.一种夏毛竹笋复干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将洗净的夏毛竹笋首先在120—130℃的条件下初步干燥80—120min,然后在50—80℃的条件下再次干燥30—60min;
b.将步骤a所得的经过两次干燥的夏毛竹笋于温度为38—45℃、湿度为18—23%的条件下放置90—150min后,得到所需的夏毛竹笋产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夏毛竹笋复干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初步干燥的温度为13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夏毛竹笋复干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再次干燥的温度为60—7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夏毛竹笋复干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温度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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