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摄像机菜单进行控制的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47983.1 | 申请日: | 2012-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7382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1 |
发明(设计)人: | 温俊阳;朱佳跃;梁秋芳;金升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18 | 代理人: | 周华霞,王丽琴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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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机 菜单 进行 控制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对摄像机菜单进行控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模拟摄像机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直接传输给有线处理设备和监视器;
有线处理设备确定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将获取的按键信息插入添加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直接传输给模拟摄像机;
模拟摄像机确定来自有线处理设备的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在添加时间点解析出按键信息;
模拟摄像机由按键信息获取对应的图像菜单指令,对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与图像菜单指令对应的菜单控制处理,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送给监视器进行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拟摄像机对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与图像菜单指令对应的菜单控制处理包括:
模拟摄像机根据图像菜单指令对图像菜单模式进行调整,并在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中叠加调整后的图像菜单,得到处理后的视频信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时间点为视频信号中的场消隐期。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拟摄像机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给有线处理设备和监视器包括:
模拟摄像机将视频信号交流耦合到同轴电缆上,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给有线处理设备和监视器。
5.一种对摄像机菜单进行控制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模拟摄像机、有线处理设备和监视器;
所述模拟摄像机,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直接传输给所述有线处理设备和所述监视器,接收所述有线处理设备经由同轴电缆反馈的视频信号,确定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在添加时间点解析出按键信息;由按键信息获取对应的图像菜单指令,对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与图像菜单指令对应的菜单控制处理,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送给所述监视器;
所述有线处理设备,接收所述模拟摄像机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的视频信号,确定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将获取的按键信息插入添加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直接传输给所述模拟摄像机;
所述监视器,经由同轴电缆接收所述模拟摄像机传输的视频信号,进行显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模拟摄像机包括主电路单元、解码电路单元和第一同步分离电路单元;
所述第一同步分离电路单元,接收所述有线处理设备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的视频信号,确定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将添加时间点发送给所述解码电路单元;
所述解码电路单元,接收所述有线处理设备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的视频信号,并接收来自所述第一同步分离电路单元的添加时间点,在添加时间点解析出按键信息,将按键信息发送给所述主电路单元;
所述主电路单元,接收来自所述解码电路单元的按键信息,由按键信息获取对应的图像菜单指令,对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与图像菜单指令对应的菜单控制处理,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送给所述监视器。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线处理设备包括第二同步分离电路单元、单片机电路单元和插码电路单元;
所述第二同步分离电路单元,接收所述模拟摄像机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的视频信号,确定视频信号中的添加时间点,将添加时间点发送给所述单片机电路单元;
所述单片机电路单元,接收来自所述第二同步分离电路单元的添加时间点,获取按键信息,将添加时间点和按键信息发送给所述插码电路单元;
所述插码电路单元,接收所述模拟摄像机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的视频信号,并接收来自所述单片机电路单元的添加时间点和按键信息,将按键信息插入到视频信号中添加时间点对应的位置,将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输给所述模拟摄像机。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电路单元包括查询子单元和处理子单元;
所述查询子单元,由接收的按键信息获取对应的图像菜单指令,传送给所述处理子单元;
所述处理子单元,由接收的图像菜单指令对图像菜单模式进行调整,并在当前采集的视频信号中叠加调整后的图像菜单,得到处理后的视频信号,将处理后的视频信号经由同轴电缆传送给所述监视器。
9.如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时间点为视频信号中的场消隐期。
10.如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线处理设备为有线手持设备或数字硬盘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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