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48807.X | 申请日: | 2012-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45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于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1 | 分类号: | H04N21/441;H04N21/4415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刘世平 |
地址: | 62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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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电视 用户 信息处理 方法 | ||
1.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包括:
a.智能电视开机后,通过与智能电视连接的采集设备对当前用户的个体特征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当前用户个体特征数据存储到存储器中保存,作为识别当前用户的唯一标识;
b.通过智能电视内各模块间的接口协议,智能电视的处理器采集当前用户的操作数据,并将所述的操作数据传输到存储器中,与所述的当前用户个体特征数据对应保存;
c.当智能电视下次开机后,通过与智能电视连接的采集设备对当前用户的个体特征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当前用户个体特征数据与存储器中保存的用户个体特征数据逐一进行对比,如果判断出采集的用户个体特征信息和保存的其中一条用户个体特征数据的相似度达到设定的阈值,则读取与所述保存的用户个体特征数据对应的用户操作数据;
d.智能电视根据读取的用户操作数据对智能电视的参数进行设置后播放电视内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所述与智能电视连接的采集设备为摄像头,所述的当前用户的个体特征信息为通过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当前用户脸部特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对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当前用户脸部特征数据先通过转化算法转化为可以用于计算机比对的数据,再通过有损编码算法进行压缩编码,然后再保存到存储器中。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所述的转化算法为图像识别算法和模式识别算法,通过对当前用户脸部图像的形状和颜色识别出所采集的图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所述与智能电视连接的采集设备为麦克风,所述的当前用户的个体特征信息为通过所述麦克风采集的当前用户的声音数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对所述麦克风采集到的当前用户声音数据先通过转化算法转化为可以用于计算机比对的数据,再通过音频压缩编码,然后再保存到存储器中。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步骤a和步骤b中所述的存储器为远程服务器中的存储器,智能电视将采集的当前用户的个体特征信息和当前用户操作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到远程服务器的存储器中保存。
8.如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智能电视的用户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为:所述当前用户的操作数据包括当前用户常收看的节目类型、常登录的网站、当前的画质和当前的音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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