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62983.9 | 申请日: | 2012-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745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大堀晋也;安藤大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13/08 | 分类号: | F02D1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马江立;万柳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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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内燃 发动机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所述内燃发动机包括改变气门正时的可变气门正时机构,所述控制装置包括:
控制所述气门正时的改变的控制单元(70),其中,
所述控制单元(70)设定发动机停止请求时目标气门正时,所述发动机停止请求时目标气门正时为在作为所述内燃发动机(10)的运转停止的发动机停止被请求时的目标气门正时,
当所述发动机停止被请求时,所述控制单元(70)开始发动机停止请求时气门正时控制,所述发动机停止请求时气门正时控制为改变所述气门正时以使得所述气门正时与所述发动机停止请求时目标气门正时一致的控制,
所述控制单元(70)使所述内燃发动机在所述发动机停止被请求后在怠速状态下运转预定时间,并且
一旦在所述发动机停止被请求后经过了所述预定时间,所述控制单元(70)就开始发动机停止处理,所述发动机停止处理为停止所述内燃发动机的运转的处理,并且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述预定时间设定成使得所述预定时间与作为从所述发动机停止处理开始到所述内燃发动机的运转停止所需的时间的发动机停止时间的总和变成等于作为直到通过所述发动机停止请求时气门正时控制而使所述气门正时与所述发动机停止请求时目标气门正时一致所需的时间的气门正时控制时间,或者使得所述预定时间与所述发动机停止时间的总和变成等于比所述气门正时控制时间长的时间之中最短的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单元(70)推定所述发动机停止时间,并且根据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和所述气门正时控制时间来设定所述预定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推定为随着所述内燃发动机的转速升高而增加的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动力单元装备有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电动机(MG1,MG2),
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所述电动机(MG1,MG2)彼此联接,并且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推定为随着所述电动机(MG1,MG2)的转速升高而增加的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车辆装备有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电动机(MG1,MG2),
所述内燃发动机(10)、所述电动机(MG1、MG2)和所述车辆相互联接,并且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设定为随着所述车辆的速度升高而增加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动力单元装备有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电动机(MG1,MG2),
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所述电动机(MG1,MG2)彼此联接,并且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推定为随着所述电动机(MG1,MG2)的转速升高而增加的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内燃发动机的控制装置,其中
车辆装备有所述内燃发动机(10)和电动机(MG1,MG2),
所述内燃发动机(10)、所述电动机(MG1,MG2)和所述车辆相互联接,并且
所述控制单元(70)将所推定的发动机停止时间设定为随着所述车辆的速度升高而增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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