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63533.1 | 申请日: | 2012-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828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25 |
发明(设计)人: | 曹琪喆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琪喆 |
主分类号: | E02D31/02 | 分类号: | E02D31/02;E02D31/12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万桂斌 |
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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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物 基础 底板 防水 系统 | ||
1.一种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管路(1)、集水井(3),排水管路(1)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混凝土层(4)和地面(2)之间,集水井(3)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混凝土层(4)和灌浆层(5)的一侧,排水管路(1)与集水井(3)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管路(1)包括插接件(11),插接件(11)内部中空,插接件(11)的四边皆设有插口,插口分别插接排水通道(12)、诱导水路(13),排水通道(12)与诱导水路(13)纵横交错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通道(12)和诱导水路(13)的截面为矩形或梯形或圆环形或圆形或三角形或半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通道(12)包括S型隔板(121),S型隔板(121)间隔设置并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诱导水路(13)包括排水板(134),排水板(134)上间隔设置凹孔(132),凹孔(132)的底端突出于排水板(134)形成凸台(133)。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管路(1)与集水井(3)之间通过直线的通水管(6)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管路(1)与集水井(3)之间通过弯折的通水管(6)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管路(1)与集水井(3)之间分别通过直线和弯折的通水管(6)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基础底板防水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水管路(1)的上下两面分别包裹土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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