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播协助方法及其协调器、广播装置与侦听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66820.8 | 申请日: | 2012-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792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4 |
发明(设计)人: | 郑延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W4/06 | 分类号: | H04W4/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06 | 代理人: | 祁建国,梁挥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播 协助 方法 及其 协调 装置 侦听 | ||
1.一种广播协助方法,适用于具有至少一协调器和至少一广播装置的一直接通信系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广播协助方法包括:
该协调器执行下列步骤:
从该广播装置接收一广播协助请求信息;以及
广播具有一资源分配的一资源指示信号;
其中,在从该广播装置接收该广播协助请求信息后,所述广播协助方法更包括该协调器传送一广播协助确认信号至该广播装置;
其中,在该协调器传送该广播协助确认信号至该广播装置后,所述广播协助方法更包括该协调器满足于一第一时隙中,使一资源能够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该协调器于该第一时隙中提供一高优先竞争;
该广播装置根据从该资源指示信号获取的该资源分配广播一资讯信息到至少一侦听装置,该侦听装置根据从该资源指示信号获取的该资源分配,以从该广播装置侦听具有兴趣类别的资讯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协调器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于该第一时隙之后的一第二时隙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广播协助方法还包括:
该协调器执行下列步骤:
从一收费服务器接收一价格指示信息,以回复传送至该收费服务器的一价格服务请求;
从该广播装置接收一价格服务确认信号,以回复传送至该广播装置的该价格指示信息;以及
从该收费服务器接收一价格服务确认信号,以回复传送至该收费服务器的该价格确认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传送该广播协助确认信号至该广播装置之后,更包括该协调器传送一状态查询信息至该广播装置,以决定该广播装置是否于一上线状态,其中当该广播装置指示一上线状态时,则继续执行该广播协助,当广播装置指示一下线状态时,则终止该广播协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预定时间后该协调器终止该广播协助,并在再次从该广播装置接收该广播协助请求信息后,重新启动该广播协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协调器从该广播装置听到一状态资讯,当没有接收到状态资讯时,则终止该广播协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协调器于多载波以交错方式分别广播各资源指示信号,一资源用于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而各资源指示信号广播于各载波的连续时隙中,而至少一侦听装置于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的该时隙中侦听各资源指示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该协调器分别广播于其中之一载波上于多载波的该资源指示信号,一资源用于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而各资源指示信号广播于该些载波其中之一的连续时隙中,而至少一侦听装置于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的该些载波其中之一的该时隙中侦听各资源指示信号。
9.一种广播协助方法,适用于具有至少一协调器和至少一广播装置的一直接通信系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广播协助方法包括:
传送一广播协助请求信息至该协调器;
从该协调器接收一广播协助确认信号;以及
分别广播一资讯信息;
其中,该协调器之内容于传送该广播协助确定信号之前,在第一时隙中使一资源广播一资源指示信号,该协调器于该第一时隙中提供一高优先竞争;
侦听装置根据从该资源指示信号获取的该资源分配,以从该广播装置侦听具有兴趣类别的资讯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协调器于第一时隙之后的一第二时隙中广播该资源指示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传送该广播协助确认信号至该广播装置之步骤之前,协调器传送一价格服务请求至一收费服务器,从该收费服务器皆收一价格指示信息,并传送该价格指示信息至该广播装置,从该广播装置接收一价格确认信号,并传送该价格确认信号至收费服务器,从该收费服务器接收一价格服务确认信号。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广播协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传送该广播协助确认信号至该广播装置后,该协调器传送一状态查询信息至该广播装置,以决定该广播装置是否于一上线状态,当该广播装置指示一上线状态时,则继续执行该广播协助,当广播装置指示一下线状态时,则终止该广播协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未经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66820.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