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还原剂解除中水对酶解木质纤维素抑制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71262.4 | 申请日: | 2012-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140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方诩;穆子铭;夏蕊蕊;王明钰;李玲;肖林;程少博;覃树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大学;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P19/14 | 分类号: | C12P19/14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19 | 代理人: | 王绪银 |
地址: | 25001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还原剂 解除 中水 木质 纤维素 抑制 方法 | ||
1.一种利用还原剂解除中水对酶解木质纤维素抑制的方法,步骤如下:
(1)将待降解木质纤维素原料在40~50℃条件下于中水中浸泡20~28h,制得预处理木质纤维素;
(2)将步骤(1)制得的预处理木质纤维素浸入浓度为2~10mM的二硫苏糖醇溶液中,在40~50℃条件下浸泡20~28h,然后经水或缓冲液冲洗至pH到4.5~5.5,烘干制得木质纤维素原料;
(3)按糖化体系重量百分比3~8%的比例将步骤(2)制得的木质纤维素原料浸入纤维素酶酶液中,酶浓度为20~40mg/g,在40~60℃条件下进行糖化,糖化80~100h,制得水解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待降解木质纤维素原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秸秆、麦秸、稻壳、谷物、芦苇、木材、麸皮、木糖渣和/或脱木素渣。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水为自来水或纯化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缓冲液为由自来水或纯化水或由其配制的浓度0.01~0.05M,pH4.5~5.5的柠檬酸盐、磷酸盐或醋酸盐缓冲液。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木质纤维素原料添加量为糖化体系重量百分比的3~8%。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大学;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山东大学;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7126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