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74255.X | 申请日: | 2012-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04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庆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庆山 |
主分类号: | F28D15/02 | 分类号: | F28D15/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61700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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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相变 对流 散热 装置 蒸发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热力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
背景技术
热管相变传热技术是一种高效的传热技术,具备二次间壁换热、热流密度可调等普通换热技术所不具备的优越性能,因而在工业换热、恒温控制和余热回收节能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为了提高供暖散热系统的承压能力,解决散热器容易出现的氧化、腐蚀、低区超压等问题,近年来,一些采暖用的相变散热器形式陆续出现,并成为我国散热器开发的一个热点。新型的相变散热装置可以通过很小的导热截面传输很大的热量,在散热翅片上形成恒温均匀的温度场,在一定的热媒温度下获得较大的散热量。但是,由于受结构的限制,散热器“蒸发端”的传热面积远小于“冷凝段”的传热面积,因而其传热能力主要取决于热媒管与工质之间的换热热阻。实验表明,强化热媒与工质之间的换热,可以使散热器总传热系数得到明显提高。市场上见到的相变散热装置,大多简单的采用传统水暖散热器的壳体和同材质的热媒管形成蒸发器结构,不但二次换热热阻明显,换热效率低,而且散热装置照样出现氧化腐蚀问题,导致寿命缩短,造成相变散热系统提前失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包括:蒸发器外壳(1),热媒管(2),蒸发器腔体(3),丝头螺母(4)和固定丝孔(6)。所述的热媒管(2)采用铜管做通水管件,与水的相容性好,抗酸、碱腐蚀能力强,热阻小,传热效率高,既解决了散热装置容易出现的氧化腐蚀问题,同时承压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保证,而且单根热源管道的铜材料构成份额很少,成本较低。
所述的热媒管(2)的等间距波纹状结构设置可以有效增加热交换面积,形成高效能传热表面,能够强化热媒与工质之间的换热性能,使散热器的总传热系数得到明显提高。而且热媒水运行时形成的涡流具有防垢除垢的清洁功能, 可以实现热媒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均能维持较高的传热效果。
所述的丝头螺母(4)上设置有耳板(5)和固定丝孔(6),能够很方便的将丝头螺母紧固在散热装置外罩上,避免散热装置与供暖管道安装对接时产生的扭力使热源管变形损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抗腐蚀性能好,承压能力强,换热效率高。可以有效降低换热热阻,实现强化传热,提高换热效率,解决采暖散热装置容易出现的氧化腐蚀问题,且铜材构成份额少,产品寿命长,成本低,制作容易。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相变对流散热装置蒸发器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相变对流散热装置蒸发器截面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丝头螺母上的耳板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时的装配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包括蒸发器外壳(1),热媒管(2),蒸发器腔体(3),丝头螺母(4)和固定丝孔(6),蒸发器外壳(1)上设置有出汽口(7)和回液口(8)。
如图1和图2所示,蒸发器外壳(1)为“D”字形截面的长筒管,蒸发器外壳(1)的腔体内设置有铜材质的等间距波纹状热源管(2)。
如图3所示,丝头螺母(4)上设置有“凸”形耳板(5),耳板(5)上设置有固定丝孔(6)。
蒸发器外壳(1)由铝型材经加工制成;热媒管(2)由铜管经胀管形成;铝、铝材料用铝焊丝采用氩弧焊方法对接;铜、铝材料用铜铝焊丝采用钎焊方法对接。
使用本发明提供的用于相变对流散热装置的蒸发器时,蒸发器上的出汽口(7)和散热装置上的进气口通过焊接连接在一起;蒸发器上的回液口(8)与散热装置上的回液口通过焊接连接在一起;热媒管(2)两端的丝头螺母(4) 分别与供暖系统的热源进口和热源出口连接,丝头螺母(4)通过固定丝孔(6)与散热装置的外罩固定。蒸发器腔体(3)内设置有导热工质,热量通过热媒管(2)的传导,蒸发器腔体内的导热工质受热发生相变,由液体转换为汽体,经过蒸发器上的出汽口(7)进入散热装置的蒸发盘管,经散热翅片散热,汽体冷凝转换为液体,依靠重力作用经回液口(8)自动回流至蒸发器腔体(3)继续受热,形成导热工质的往复循环和热量传递过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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