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体安检设备和人体安检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81556.5 | 申请日: | 2012-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14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强;赵自然;吴万龙;李元景;沈宗俊;张丽;刘以农;崔锦;金颖康;李亮;邢宇翔;肖永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V5/00 | 分类号: | G01V5/00;G01V3/1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王静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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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体 安检 设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人体安检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人体安检中需要被检人人体形态或姿态信息的场合。
背景技术
当前运用最广泛的成像式人体安检技术主要是X射线背散射成像技术和毫米波成像技术。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这两项技术都需要通过扫描的方式来获取完整的图像,且都是针对人体表面成像,无法穿透人体,因此这两项技术都要求被检人在被检查时保持不动,且要保持特定的姿态,以避免胳膊和腿对腋下和两腿内侧的遮挡。
当前,在进行安检时,通常需要安检人员提示或指导被检人以做出和保证特定的姿态,故导致了所述安检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较低。
因此,确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人体安检设备和人体安检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和缺陷的至少一个方面。
为了提高人体安检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人体安检设备需要能实时获得被检人的姿态,以实现以下目的中的至少一种:1.开始检查前,判断被检人的姿态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则提示被检人。2.检测到被检人位置和姿态、或姿态符合要求后,可作为开始检查的触发信号,实现设备的自动启动。3.检查过程中,判断被检人是否移动、其姿态是否发生改变,如果被检人移动或者姿态发生改变,给出本次检查无效的信号。4.为人体安检设备的嫌疑物自动识别系统提供人体姿态数据。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解决上述问题之一的人体安检设备。
所述人体安检设备包括:人体安检仪,用于对被检人进行扫描以检测被检人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体感传感器,用于实时获取被检人的信息,以使得人体安检仪能够借助于体感传感器实时获取被检人的信息来判定所述信息是否符合人体安检仪的要求,数据处理装置,与人体安检仪和体感传感器进行通信,用于实时分析和处理被检人的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解决上述问题之一的人体安检方法。
所述一种人体安检方法包括步骤:
被检人进入指定位置并摆出指定姿态;
体感传感器获取被检人的信息,并将获取的被检人的信息传送到数据处理装置;
通过数据处理装置实时分析被检人的信息;
在检测到被检人的信息符合人体安检仪的要求之后,数据处理装置给出指令以使人体安检仪开始对被检人进行检测。
附图说明
本发明的这些和/或其他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优选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为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人体安检设备的各部分以及其连接关系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人体安检方法的流程图;和
图3为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人体安检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在说明书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号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下述参照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的说明旨在对本发明的总体发明构思进行解释,而不应当理解为对本发明的一种限制。
首先,参考图1描述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人体安检设备。本实施例的人体安检设备包括人体安检仪1、体感传感器3、以及数据处理装置4。人体安检仪1用于对被检人2进行扫描以检测被检人2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体感传感器3用于实时获取被检人2的信息,以使得人体安检仪1能够借助于体感传感器3实时获取被检人2的信息,来判断所述信息是否符合人体安检仪1对被检人2的要求。体感传感器3能够实时获取被检人2的姿态信息、或姿态信息和位置信息的组合。在本实施例中,如果体感传感器3可以同时获取被检人的姿态信息和位置信息,则可以在后续的识别疑似物处于人体的位置。数据处理装置4与人体安检仪1和体感传感器3进行通信,用于实时分析和处理被检人2的信息。
具体地,人体安检仪1通过数据线6与数据处理装置4相连。体感传感器3通过数据线5与数据处理装置4相连。当然,人体安检仪1、体感传感器3、数据处理装置4之间可以无线通信。
进一步地且优选地,本实施例的人体安检设备还可以包括用于警报和/或显示信息的与数据处理装置4无线地/有线地连接的显示装置7、语音装置8、报警装置9中的任一个或它们的组合。在本实施例中,示出了同时包括显示装置7、语音装置8、报警装置9。可以理解,由于实际需要和连接方式的不同,显示装置7、语音装置8以及报警装置9关于数据处理装置4的相对位置并不限于图1所示的相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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