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油烟净化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86109.9 | 申请日: | 2012-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804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陆启玉;冯玉报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玉报;陆启玉 |
主分类号: | B03C3/40 | 分类号: | B03C3/40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蒋全强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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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油烟 净化器 | ||
1.一种油烟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金属筒体3,直线分布于该金属筒体3的中心轴线上的金属筋1,金属筋1的前后两端分别与前支架4、后支架2相连,金属筋1与一高压直流电源的负极端相连,金属筒体3与所述高压直流电源的正极端相连。
2.一种油烟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平行分布的金属筒体3,直线分布于各金属筒体3的中心轴线上的金属筋1,各金属筋1的前后两端分别与前支架4、后支架2相连,各金属筋1与一高压直流电源的负极端相连,金属筒体3与所述高压直流电源的正极端相连。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油烟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各金属筒体3焊接或组装成一体,或一次铸造或胎拔成型;或各金属筒体3相嵌在一次注塑成型的一侧设有平行通孔的矩形体内。
4.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油烟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筋1为单根金属丝,或为分布有金属尖刺的单根金属丝;所述的单根金属丝的直径为0.5-1mm。
5.权利要求4所述的油烟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布有金属尖刺的单根金属丝为钢丝锯条。
6.上述权利要求2所述的油烟净化器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油烟从各金属筒体3的前端进入,高压直流电源的作用下,各金属筋1整体发生尖端放电,并将油烟颗粒电离;同时,各金属筋1与金属筒体3的内壁之间的电场将电离的油烟颗粒吸附至金属筒体3的内壁,实现油烟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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