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病毒性心肌炎的中药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90721.3 | 申请日: | 2012-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10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袁中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中顺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4 | 分类号: | A61K36/8994;A61P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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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6300 山东省临***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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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病毒性 心肌炎 中药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组合物,尤其涉及一种治疗病毒性心肌炎的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病毒性心肌炎是一种好发于青少年,是由多种病毒引起心肌损伤、心功能障碍,或心律失常的疾病。在我国其发病率逐年上升,轻者可无明显的自觉症状而于体检中偶尔发现,或有轻微不适症状,如乏力、多汗、心悸、头晕、胸闷、气短或喘气等,心电图检查可见过早搏动,ST-T改变等,较重者起病急,可有明显乏力、心悸、气短、心前区不适或疼痛、恶心、呕吐、腹泻等,检查时可见心脏稍扩大、心律失常以及其它心功能不全表现,极重者则可在发病数小时至1~2天内暴发、出现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心脏呈进行性扩大,可发展为扩张性心肌病,最终导致死亡。目前,病毒性心肌炎的西医治疗在强调充分休息的情况下,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以营养心肌,改善症状为主,尚无特效疗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病毒性心肌炎的中药组合物。中医认为病毒性心肌炎的基本病机,是卫外不固、邪毒侵心,正气亏虚,气阴两伤。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该治疗病毒性心肌 炎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制成:黄刺皮15-20份、小画眉草12-14份、穿心连6-8份、青黛8-10份、玄参13-15份、薏苡仁18-20份、延胡索10-12份、桂圆15-25份、草柏枝11-13份、夜交藤6-8份、黄精12-15份、山药15-25份。
优选的,黄刺皮18份、小画眉草13份、穿心连7份、青黛9份、玄参14份、薏苡仁19份、延胡索11份、桂圆20份、草柏枝12份、夜交藤7份、黄精13份、山药20份。
制备方法 将上述中药按传统的方法制成汤剂。
方中:黄刺皮、小画眉草、穿心连、青黛清热解毒、燥湿消肿;玄参:清热凉血,滋阴解毒;薏苡仁利水渗湿,健脾除痹,清热排脓;延胡索:活血行气止痛;桂圆补心脾,益气血,安心神;草柏枝养心安神,止血;夜交藤养心安神,祛风通络;黄精滋肾润肺,补脾益气;山药健脾除湿,补气益肺,固肾益精。
临床资料
1、一般资料 本组244例均为本院门诊及住院病例,随机分为治疗组184例,男性84例,女性100例;年龄14~18岁80例,19~25岁28例,26~35岁40例,36~45岁22例,46~55岁14例,平均(25.83±12.36)岁;病程1周~5年,其中<1年者142例,平均为(2.64±3.17)月,>1年者42例,平均为(2.38±1.04)年。对照组60例,男性26例,女性34例;年龄14~18岁10例,19~25岁18例,26~35岁12例,36~45岁12例,46~55岁8例;病程8天~5年,其中<1年者44例,平均为(2.76±2.96)月,>1年者16例,平均为(2.76±1.10)年。治疗组急性期110例,恢复期 32例,迁延期42例;对照组急性期34例,恢复期10例,迁延期16例。全部病例中医诊断标准参照《新药(中药)临床指导原则》。并除外甲亢、风湿、中毒等因素引起的心肌炎。两组病例在年龄、性别、病程、病情轻重程度分布上基本均衡,统计学处理(χ2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有可比性。
2、诊断标准 排除已知的各种心血管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以及其他病因引起的心肌炎等。发病前1-3周有上呼吸道或肠道病毒感染的症状,加上近期出现的心脏病症状和体征,如胸闷、心悸等,特别是多样、易变的异常心电图。急性心肌炎诊断明确,而临床症状和心电图改变等表现为反复发作或迁延不愈,病程在1年以上者,可诊断为慢性病毒性心肌炎。
3、治疗方法 治疗组服用以上所述的中药组合物,每日一剂,二次早、晚分服;对照组口服辅酶Q1020mg,维生素C 0.3g,每天3次,早搏为主及窦性心动过速者加氨酰心安12.5mg,每天两次,两组均10天为一个疗程。
4、疗效标准 参照1993年卫生部制定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中药新药治疗病毒性心肌炎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有关疗效判定标准制定:①临床治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实验室各项检查恢复正常;②显效:临床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心电图、血清酶学基本恢复正常,其他有明显改善;③有效:临床症状、体征有所改善,实验室检查各项指标有一定改善;④无效: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均无改善。
早搏疗效判定:①临床治愈:24小时早搏为偶发或完全消失; ②显效:早搏减少80%以上;③有效:早搏减少50%-80%;④无效:早搏减少小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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