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户界面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92975.9 | 申请日: | 2012-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1428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22 |
发明(设计)人: | 丁晓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4 | 分类号: | G06F9/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齐辉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区万***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户界面 标签 管理 方法 管理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应用开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户界面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器。
背景技术
UI(User Interface,用户界面)中经常需要用到标签(tab)页控件,在对UI进行编辑时,会经常需要对tab页进行增删。然而,目前的大多数UI编辑器,一旦界面展开处于编辑状态时,则无法执行添加和删除tab页的tab控件的操作,从而导致UI开发的操作繁琐,工作量较大,开发效率较低。并且,现有tab控件和UI编辑器之间的消息传递和处理也不是很灵活,有待于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户界面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器,以解决现有方案在UI进行编辑时tab页的增删操作过于繁琐、开发效率较低的问题等。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UI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包括:在用于承载标签tab页的主窗口中创建tab管理器,所述tab管理器由无窗控件实现;
当tab管理器接收到用户通过主窗口发送的标签页添加指令时,根据该标签页添加指令创建相应的tab页签和该页签对应的页签控制器,以及创建相应的tab页面和该页面对应的页面控制器,由所述页签控制器和页面控制器分别执行对tab页签和tab页面的控制,实现UI中标签页的添加;
当tab管理器接收到用户通过主窗口发送的标签页删除指令时,删除相应的tab页签和该tab页签对应的页签控制器,以及删除相应的tab页面和该tab页面对应的页面控制器,实现UI中标签页的删除。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UI中标签页的管理器,所述管理器创建在用于承载tab页的主窗口中并由无窗控件实现;
所述管理器,用于当接收到用户通过主窗口发送的标签页添加指令时,根据该标签页添加指令创建相应的tab页签和该页签对应的页签控制器,以及创建相应的tab页面和该页面对应的页面控制器,由所述页签控制器和页面控制器分别执行对tab页签和tab页面的控制,实现UI中标签页的添加;以及,
所述管理器,用于当接收到用户通过主窗口发送的标签页删除指令时,删除相应的tab页签和该tab页签对应的页签控制器,以及删除相应的tab页面和该tab页面对应的页面控制器,实现UI中标签页的删除。
由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在主窗口中创建由无窗控件实现的tab管理器,并由页签控制器和页面控制器实现对标签页的控制,由于有窗控件需要专门设置一个线程对该窗口功能进行控制而导致在主窗口处于编辑状态时无法进行Tab页的动态增删,而无窗控件不需要设置专门的线程,通过指示无窗控件位置的区域信息即可对该无窗控件进行控制,从而能够在主窗口处于编辑状态时,动态执行标签页的添加或删除,简化了UI开发的操作,降低了开发的工作量,提高了开发效率。
并且,本方案中可通过观察者模式由tab管理器控制页签控制器和页面控制器实现标签页与主窗口之间消息的传递,提高了消息处理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UI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个包含tab管理器的主窗口的UI示例的截屏图;
图3为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提供的UI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UI中标签页的管理方法,参见图1,包括如下步骤:
S100:在用于承载标签(tab)页的主窗口中创建tab管理器,该tab管理器由无窗控件实现。
本实施例提供的tab管理器是基于无窗控件的,该管理器的控件本身是无窗的,但该管理器可以管理有窗控件实现的标签页,也可以管理无窗控件实现的标签页。tab管理器可动态添加、删除指定的tab页签及其对应的tab页面,并且提供了与主窗口之间灵活的消息传递和处理的机制。
本实施例中由于主窗口中处理的是无窗控件,不需要对tab管理器执行窗口的管理控制,避免了特定系统的UI编辑器的窗口仅适用于特定系统而导致仅能够在该特定系统中使用该UI编辑器的问题,本实施例的无窗tab管理器能支持不同的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59297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