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94104.0 | 申请日: | 2012-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84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尤学一;金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李素兰 |
地址: | 30007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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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强化 一级 处理 二级 联用 污水处理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进水单元、强化一级处理模块、二级处理模块以及第一、第二出水口;所述强化一级处理前接进水单元,后接二级处理模块,并在强化一级处理模块之后设有第一出水口,用于排放降雨期间不能进入二级处理的水量,二级处理模块之后设有第二出水口,用于排放二级处理后的出水;其中:
所述进水单元,不仅包括污水厂进水泵房,还包括污水厂增设的作为水量调节单元的蓄水池、调节池、集配水井;
所述强化一级处理模块,根据污水厂现有一级处理的现状、处理水量、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选择强化一级处理的具体类型,包括水解强化一级处理工艺、曝气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化学强化一级处理工艺、生物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化学-生物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及其基础上改良而形成的工艺;
所述二级处理模块,在污水厂强化一级处理之后,利用生物法及絮凝沉淀法进一步净化污水的工艺,包括A/O、A2/O、SBR、MBR、氧化沟、AB法、生物膜法、二沉池及在此基础上改良而形成的工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一级处理的出水碳氮比需大于2,碳磷比需大于1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该系统中,经强化一级处理后进入二级处理的水量占总进水量的0%-100%,其中,当强化一级处理的出水量超过二级处理的设计处理能力时,通过缩短停留时间来增大二级处理工艺的进水量。
4.一种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处理:
降雨条件下,污水厂进水全部进入强化一级处理模块,之后,强化一级处理模块出水中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内的雨污水进入二级处理模块,经二级处理模块后排放,强化一级处理模块出水中超出设计处理能力的雨污水排出污水厂,不再进入二级处理模块;
非降雨条件下,污水厂进水依次经过强化一级处理模块与二级处理模块后排出污水厂,其中:
所述强化一级处理模块,根据污水厂现有一级处理的现状、处理水量、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选择强化一级处理的具体类型,包括水解强化一级处理工艺、曝气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化学强化一级处理工艺、生物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化学-生物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及其基础上改良而形成的工艺;
所述二级处理,在污水厂强化一级处理之后,利用生物法及絮凝沉淀法进一步净化污水的工艺,包括A/O、A2/O、SBR、MBR、氧化沟、AB法、生物膜法、二沉池及一切在此基础上改良而形成的工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化一级处理的出水碳氮比需大于2,碳磷比需大于10。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强化一级处理与二级处理联用的污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经强化一级处理后进入二级处理的水量占总进水量的0%-100%,若强化一级处理的出水量超过二级处理的设计处理能力,通过缩短停留时间来增大二级处理工艺的进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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