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汽车,特别是轿车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97590.1 | 申请日: | 2012-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26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U·米尔德纳;L·特斯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20 | 分类号: | B62D25/20;B62D21/09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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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特别是 轿车 | ||
1.一种汽车,特别是轿车,具有后部底盘结构,该后部底盘结构具有底板和两个互相隔开的,至少在前部和后部与横梁相连的纵梁以及用于支承螺旋弹簧的弹簧支座,其特征在于,至少安装在所述底盘结构(10)后部的横梁(20)被设计成空心型材,其壳壁由至少两个互相连接的单梁型材(23、40)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由所述单梁型材(23、40)组成的壳壁最好围成截面至少近似是矩形或者至少近似是正方形的空腔(2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梁型材(23、40)在其互连部位(44、45)处与所述底板(16、46)相连,特别是在所述互连部位(44、45)处将所述底板(16、46)夹在它们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梁型材(23)之一,特别是在其自由端(33)具备弹簧支座(34),该弹簧支座整体式地,特别是同材料地固定在所述单梁型材(23)上,并且特别的具有用于容纳至少一个减震器的开口(36)。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梁型材(23、40)具有至少近似相同的型材截面。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某一项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梁型材(23、40)的型材截面被设计成至少近似是L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形状是L形的单梁型材(23、40)在其边段之一(24、42)上具有与该边段(24、42)成一定角度的凸缘(28、43),该凸缘至少近似与所述单梁型材(23、40)的边段之一(23、30、41、42)平行。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两个连接成空心型材的L形单梁型材(23、40)中的至少一个单梁型材(23、40)具有平放布置的边段(30、41),从所述边段出发所述单梁型材(23、40)的另一条边段(24、42)向上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在平放布置的边段(30)上,特别是在其自由端(33)整体地,特别是同材料地布置弹簧支座(34)。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的单梁型材(23、40)具有不同长度的边段。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L形单梁型材(23)设置成以较长的边段(30)平放并以较短的边段(24)向上突伸,并且较长的边段(30)特别是在其自由端(33)整体地,特别是单材料地配备有所述弹簧支座(34)。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的单梁型材(23、40)在其较短的边段(24、42)上具备凸缘(28、43),该凸缘与L形单梁型材(23、40)较长的边段(30、41)平行。
13.根据权利要求7至12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单梁型材(23)之一以其凸缘(28)与另一L形单梁型材(40)的凸缘(43)或者较长的边段连接成空心型材。
14.根据权利要求10至13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最好由两个L形单梁型材组成的空心型材的各单梁型材设置成以较长的边段平放并以较短的边段(24、42)向上突伸,所述平放的两个较长边段将所述底板(46)的末端部分夹在它们之间地互相连接,特别是互相焊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0至14中某一项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单梁型材(23、40)较长的边段(30、41)与其自由端一起朝向所述汽车的行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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