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互换的杆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597942.3 | 申请日: | 2012-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554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C·D·哈维尔;S·S·墨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库施耐特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53/00 | 分类号: | A63B53/00;A63B5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吴俊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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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换 系统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包括:
高尔夫球杆头,该高尔夫球杆头包括插鞘和多个插鞘对准结构,所述插鞘限定出插鞘孔,所述插鞘对准结构配置在插鞘孔中,并且与插鞘的近端间隔开;
细长的杆身;
结合到杆身的末端部分的杆身套筒,该杆身套筒包括多个套筒对准结构;
楔形部件,包括多个楔形对准结构,该所述楔形部件介于杆身套筒和插鞘之间,并且至少部分地配置在插鞘孔之内;和
紧固件,可释放地将杆身套筒结合到所述杆头,
其中,楔形部件提供在杆身套筒和插鞘之间的楔形角度,而杆身套筒提供在杆身套筒和杆身之间的杆身角度。
2.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套筒对准结构从杆身套筒末端部分的外壁向外延伸,并且所述套筒对准结构的位置与杆身套筒近端相距大约30%至大约60%的杆身套筒长度。
3.如权利要求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套筒对准结构从杆身套筒末端部分的外壁向外延伸,并且所述套筒对准结构的位置与杆身套筒近端相距大约40%至大约50%的杆身套筒长度。
4.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插鞘对准结构与插鞘的近端相距在大约15.0mm和大约20.0mm之间。
5.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杆身套筒和楔形部件包括标记,所述插鞘包括至少一个窗口,并且所述标记中的至少一个通过所述窗口可见。
6.如权利要求5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窗口设置在插鞘的跟部侧。
7.如权利要求5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窗口是从插鞘的近端朝向高尔夫球杆头底部延伸的沟道。
8.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和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是不同的。
9.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和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是至少几乎相同的。
10.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小于大约5°。
11.如权利要求1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的量值小于大约5°。
12.一种高尔夫球杆,包括:
高尔夫球杆头,包括限定出插鞘孔的插鞘;
细长的杆身;
管状的楔形部件;
结合到杆身末端部分的杆身套筒,该杆身套筒的末端部分穿过楔形部件并且容纳在插鞘孔中;
结合到杆身套筒末端部分的保持器,该保持器将楔形部件控制在杆身套筒上;和
紧固件,可释放地将杆身套筒结合到杆头,
其中,楔形部件介于杆身套筒和插鞘之间,并且至少部分地配置在插鞘孔之内,以及
楔形部件提供在杆身套筒和插鞘之间的楔形角度,而杆身套筒提供在杆身套筒和杆身之间的杆身角度。
13.如权利要求1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杆身套筒和所述楔形部件包括标记,所述插鞘包括至少一个窗口,并且所述标记中的至少一个通过所述窗口可见。
14.如权利要求13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窗口配置在插鞘的跟部侧。
15.如权利要求13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窗口是从插鞘近端朝向高尔夫球杆头底部延伸的沟道。
16.如权利要求1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和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是不同的。
17.如权利要求1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和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是至少几乎相同的。
18.如权利要求1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杆身角度的量值小于大约5°。
19.如权利要求12的高尔夫球杆,其中,所述楔形角度的量值小于大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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