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氧管鼻塞保护装置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20010340.9 申请日: 2012-01-11
公开(公告)号: CN202437897U 公开(公告)日: 2012-09-19
发明(设计)人: 鲍桂军;孙洪芬;刘丽君;李萍;黄淑敏;刘晓龙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市海河医院
主分类号: A61M16/00 分类号: A61M16/00
代理公司: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代理人: 杨红
地址: 30035*** 国省代码: 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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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吸氧 鼻塞 保护装置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的吸氧管,尤其涉及一种吸氧管鼻塞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吸氧用于抢救急危重病人和治疗缺氧病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长期的医疗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挽救了许多病人的生命。但过去应用的多种型号的吸氧管都有一定的缺陷,有的塞入鼻孔后不好固定经常脱落;有的放入鼻孔后影响呼气,病人感到很不舒服;有的放入鼻孔后病人张口呼吸,吸氧效果较差。申请号:200820069497.2公开了一种吸氧管,其特征在于具有双孔双腔圆头鼻塞,所述鼻塞中间连接在一起,其内置带有弹性的金属丝;所述每个鼻塞为双腔,一腔是开放的、为开放腔,另一腔是密闭的、为密闭腔,并与另一侧汇集一起和输氧管相通。好处是当病人吸气时,氧气从一腔吸入呼吸道,同时从另一腔吸入空气,形成混合氧,当呼气时,一腔是开放的,二氧化碳从此腔呼出,不影响呼气,病人没有堵塞感,感觉比较舒服。但是与常规使用的多种型号的吸氧管一样,无法防止鼻塞的污染。临床上常规使用的鼻塞结构是包括由与输氧管连通的横向接管及与其垂直连通且相互平行的鼻插管构成的鼻塞本体。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的规定:一次性吸氧装置的有效期为三天。一次性氧管可以使用三天,间断吸氧患者摘下吸氧管后,鼻塞处如不精心管理极易引起污染;临床上为保护鼻塞采用用塑料袋保护,不美观,且塑料袋无法消毒。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吸氧管鼻塞保护装置,针对一次性氧管可以使用三天的规定,当间断吸氧患者摘下吸氧管后,鼻塞得到精心管理,避免污染。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吸氧管鼻塞保护装置,其特征是:包括由两只相互平行的套管构成鼻塞保护装置本体,所述套管通过横管连通呈H形,所述套管与鼻塞本体上相互平行的鼻插管插接。

所述套管上口设有密封盖,所述密封盖通过丝绳与套管连接。

有益效果:鼻塞保护装置本体套装在鼻塞本体上,可以使鼻塞得到精心管理,避免污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实施方式详述如下:详见附图,一种吸氧管鼻塞保护装置,包括由两只相互平行的套管1构成鼻塞保护装置本体2,所述套管通过横管连通呈H形,所述套管与鼻塞本体上相互平行的鼻插管3插接。所述套管上口设有密封盖4,所述密封盖通过丝绳5与套管连接。两只相互平行套管的距离与鼻塞本体6上相互平行鼻插管的距离匹配。

使用时,将H形套管套装在鼻塞本体相互平行的鼻插管上,可以保证鼻插管得到保护,再将密封盖盖在H形套管上,又可以保证H形套管不受污染。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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