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21690.5 | 申请日: | 2012-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959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赵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华丽达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2 | 分类号: | H04N5/222;H04N5/26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2209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演播室 现场 互动 表演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系统,尤其是一种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互动表演系统需要提前在虚拟演播室拍摄模特引导观众的影像,然后通过视频设备将影像叠加到现场大屏幕上,但观众与模特互动表演时,引导流程只能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脚本进行,不具有灵活性、机动性,在电视直播活动中增加了风险性、障碍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互动性好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包括
视频特技控制台:用于处理摄像机、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并加入特技输出到大屏幕和监视器,同时可以对画面进行多种特效切换;
高清摄像机:用于拍摄虚拟演播室模特,并将画面输入到视频特技控制台;
高清摄像头:用于拍摄大屏幕前现场观众画面,并将画面输入到视频特技控制台;
虚拟演播室:用于提供模特的拍摄场景;
监视器:用于虚拟演播室内的模特监视场外观众情况;
大屏幕:用于展示观众观看和模特互动的画面。
所述虚拟演播室内设有三基色灯,聚光灯和专业影视抠像绿幕。
本实用新型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增加了与观众实时互动的引导方式,并且可以在大屏幕上叠加特技效果和播放特殊音效,全程实时监控、操作,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流,创造更好的互动模式;在电视直播活动中,提高趣味性同时,又降低了风险性,其应用领域更加广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包括
视频特技控制台3:用于处理摄像机2、摄像头6拍摄的画面,并加入特技输出到大屏幕4和监视器5,同时可以对画面进行多种特效切换;
高清摄像机2:用于拍摄虚拟演播室1的模特,并将画面输入到视频特技控制台3;
高清摄像头6:用于拍摄大屏幕4前现场观众画面,并将画面输入到视频特技控制台3;
虚拟演播室1;用于提供模特的拍摄场景;
监视器5:用于虚拟演播室1内的模特监视场外观众情况;
大屏幕4:用于展示观众观看和模特互动的画面。
所述虚拟演播室1内设有三基色灯,聚光灯和专业影视抠像绿幕。
本实用新型的演播室与现场互动表演系统的工作原理如下:
在离活动现场不远处搭建一间虚拟演播室,通过专业视频特技控制台对模特进行实时抠像采集,并输出到现场大屏幕。在大屏幕一人高处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用来拍摄观众的画面,并通过特技控制台输出到大屏幕上。演播室还配备监视器监控现场观众的状态,供模特引导观众使用。特技控制台还能够接收多路电脑制作的特技效果叠加到互动引导的表演中。现场还可以加入专业的扩声音响,音响师切换特效声音,添加背景乐活跃现场气氛。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前提下,本领域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华丽达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华丽达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021690.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简易的双层防盗锁及其钥匙
- 下一篇:控制台篷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