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28363.2 | 申请日: | 2012-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377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金咏梅;赵滨;汤莉伟;宋莉芳;刘芳;黄海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13/14 | 分类号: | A61F13/14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朱水平;杨东明 |
地址: | 200137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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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乳腺癌 术后 固定 | ||
1.一种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包括胸带和肩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胸带包括一胸前固定部分和一束背部分,所述胸前固定部分为一弹力部件;所述胸带正面的一端设有一第一连接部件,所述胸带反面的一端设有一与所述第一连接部件相匹配的第二连接部件;所述束背部分的上方设有两根肩带,所述胸前固定部分的上下端均设置两个固定部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背部分为棉布制成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件为至少一排搭扣,所述第二连接部件为一排钩子,所述钩子与所述搭扣一一对应地扣合。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件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件为至少一排相匹配的魔鬼粘。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胸前固定部分位于所述胸带的一端。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胸前固定部分由分别位于所述胸带两端的第一胸前固定部分和第二胸前固定部分组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力部件为弹力布或松紧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件为一扣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肩带正面与肩部接触部分设有衬垫。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乳腺癌术后用固定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垫为海绵和/或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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