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39766.7 | 申请日: | 2012-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133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董志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董志全 |
主分类号: | B60C17/06 | 分类号: | B60C17/06;B60T7/12 |
代理公司: | 成都中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51126 | 代理人: | 陈亚石 |
地址: | 610299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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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轮胎 爆胎后 应急 机械 保障 装置 | ||
1.一种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包括接地轮(1)、轴(2)、下支架(3)、压簧(4)、套管(5)、上支架(7)、拉簧(11)和刹车系统(14),其特征在于接地轮(1)连接在轴(2)的底端,轴(2)穿过下支架(3)并与下支架(3)连成一体,下支架(3)与上支架(7)支架通过拉簧(11)连接并整体安装在汽车底部主梁上,其中轴(2)位于下支架(3)和上支架(7)之间的部分上套有套管(5),套管(5)外周围装有压簧(4),所述轴(2)中部外表面设有向上的单向滑键齿,且套管(5)与该向上的单向滑键齿相应位置设有第一定位锁(6),套管(5)上端部分外表面设有向下的单向滑键齿(12)并与设置在上支架(7)上的第二定位锁(8)相应配合,所述刹车系统(14)安装在上支架(7)上并与汽车自身刹车系统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簧(11)为两根以上,且设置在套管(5)周围,且拉簧(11)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在上支架(7)和下支架(3)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簧(4)上下两端分别连接在上支架(7)和下支架(6)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系统(14)包括刹车开关(9)、第三定位锁(10)和单向注油阀(1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开关(9)连接汽车自身的刹车系统。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架(3)上设有与刹车系统(14)相应配合的刹车开关连结顶杆(1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轮(1)的外带为实心橡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簧(4)和套管(5)的压缩量为接地轮的距地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轮胎爆胎后应急机械保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轮(1)上设有转向限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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