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实用的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充电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29557.1 | 申请日: | 2012-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576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9 |
发明(设计)人: | 王小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小兵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H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202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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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用 电动 助力车 蓄电池 充电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给电动助力车蓄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器,尤其是充电时充电时间模式需要人为设置的充电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使用的电动助力车,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作为一种短距离的交通工具电动助力车的使用将越来越普及,然而电动助力车中的关键动力部件——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普遍较低,根据市场调查,目前的电动助力车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平均仅为1-2年。有专家认为,蓄电池的损坏主要原因不是使用时造成的,而是在充电时被充坏的。负责给蓄电池充电的是蓄电池充电器,当前的蓄电池充电器主要存在以下二个方面的缺陷。
一是充电器在给蓄电池进行充电时充电时长不可控,实际的充电时间往往大大大于需要的充电时间,一般蓄电池的正常充满需要的时间为7-10小时,而实际中人们给其充电的时间往往达12-14个小时之多。人们习惯在下班后将蓄电池从电动助力车上取下来,插上充电器给蓄电池进行充电,到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才将充电器与蓄电池断开,这期间充电器对蓄电池的充电工作一直在进行,结果是蓄电池每次充电时基本上都处于一种过充状态,这大大降低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二是当前的充电器插上电就执行开始充电任务,不能够由用户设置充电器充电的开始时刻。这在当前居民用电实行峰谷电差别计价的条件下,这种充电方式是不经济的。根据蓄电池的充电曲线,在刚开始的几个小时耗电量是最大的,如果按照当前的充电习惯,下班时间至晚上22点这3-4个小时是蓄电池充电消耗电量较大的时期。而当前我国的谷电的电价约为平常峰电电价的一半,其时间段为晚上22点至次日早晨8点,如果充电器上电后,其真正执行充电动作的起始充电时刻可以设置,那么用户每次充电都可人为将开始充电时间设置成晚上22点以后,这样既可满足蓄电池的充电时长要求,又可节约电费开支,利国利民。
如果改进与优化当前的充电器设计,人们不仅可以设置其真正执行充电的开始时刻,而且可以设置充电的总时间长度,则电动助力车蓄电池的上述充电问题就迎刃而解。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充电器在充电过程中出现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实用的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充电器,该充电器既能对充电开始时间进行控制,又能对充电总时长进行控制。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实用的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充电器,其特征是:由延时导通模块(1)、整流滤波模块(2)、开关调整模块(3)、滤波模块(4)、延时断开模块(5)共同组成充电器的充电控制部分,由电压取样模块(7)、电压基准模块(9)、比较放大模块(10)、光电隔离模块(11)、脉宽调制模块(12)共同组成充电器的充电控制部分的反馈环节,状态显示模块(8)是充电器给蓄电池(6)进行充电时充电器充电状态的显示部分;延时导通模块(1)的功能是确定充电器执行充电任务的开始时刻,延时断开模块(5)的功能是确定充电器给蓄电池进行充电时的充电时长。充电时,充电器一端连接的是交流市电,另一端输出接口连接的是待充电的蓄电池,此时充电器开始计时。只有当时间达到延时导通(1)所设置的延时时长后,充电器才开始给蓄电池充电,达到延时启动的目的,便 于用户尽量利用谷电来给蓄电池充电、从而实现经济用电的目的。当充电时间等于延时断开(5)所设置的延时断开时间时,充电器切断充电电路,停止向蓄电池供电,这样总充电时长可以人为控制进而达到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充电时,充电器既可以有效控制总充电时长,又可以充分利用峰谷电价格差别实现经济充电,有效的提高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实现了充电时经济又方便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模块构成示意图。
在附图中,(1)是延时导通模块,(2)是整流滤波模块,(3)是开关调整模块,(4)是滤波模块,(5)是延时断开模块,(6)是蓄电池,(7)是电压取样模块,(8)是状态显示模块,(9)是基准电压模块,(10)是比较放大模块,(11)是光电隔离模块,(12)是脉宽调制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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