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36250.4 | 申请日: | 201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603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朱培祥;刘永泉;杜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乌鲁木齐瑞安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7/12 | 分类号: | E21F1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蒋常雪 |
地址: | 830000 新疆维***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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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煤 热风炉 防火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
背景技术
燃煤热风炉作为我国北方地区矿井冬季采暖设备已普遍使用,其安全保护措施煤炭行业没有相关标准,因此目前矿井使用的燃煤热风炉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例如燃煤热风炉换热器一旦损坏,进入煤矿井巷热风流中可能含有烟气或明火,烟气污染井巷空气,若明火进入高瓦斯矿井井巷,易引发瓦斯爆炸类的重大安全事故。
因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燃煤热风炉安全保护措施高度重视,为了规范煤矿矿井通风用燃煤热风炉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于2011年度发布并实施了《煤矿进风井地面用燃煤热风炉安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输出热风管道中应装设防烟防火门。防烟防火门应与安全保护装置闭锁,出现隐患时应能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
目前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的技术研究几乎是空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它利用手、自一体的电动通风蝶阀完成热风管路的通断,电动通风蝶电气执行机构与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闭锁,出现隐患时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从而保证了燃煤热风炉的安全运行。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包括通风蝶阀,及安装于通风蝶阀上的电动执行机构,所述通风蝶阀前、后端分别通过风筒法兰连接有前风筒和后风筒,通风蝶阀与前风筒和后风筒构成防烟防火门。
所述通风蝶阀可以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
电动执行机构为手动、自动一体化机构。
本实用新型防烟防火门安装在热风炉热风出口进入井巷前的热风管道上,可以立式安装也可以卧式安装,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防烟防火门与热风道两端连接可用焊接方式或法兰连接方式,但两端应密封不得有渗漏现象。所述通风蝶阀电动执行机构,是通风蝶阀开关的动力源,与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闭锁,热风炉出现隐患时实现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电动执行机构是手动、自动一体的,当断电或本产品电子控制系统不能工作时,如防烟防火门需要关闭,可采用手动方式关闭。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防烟防火门安装在热风炉热风出口进入井巷前的热风管道上,热风炉换热器一旦出现损坏,进入煤矿井巷热风流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或温度超过设定值时,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器声光报警的同时,向通风蝶阀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关闭通风蝶阀的电信号,电动执行机构动作实现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燃煤热风炉防烟防火门,包括通风蝶阀1,及安装于通风蝶阀上的电动执行机构2,所述通风蝶阀前、后端分别通过风筒法兰3、4连接有前风筒5和后风筒6,通风蝶阀与前风筒和后风筒构成防烟防火门。
所述通风蝶阀可以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
电动执行机构为手动、自动一体化机构。
本实用新型防烟防火门安装在热风炉热风出口进入井巷前的热风管道上,可以立式安装也可以卧式安装,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防烟防火门与热风道两端连接可用焊接方式或法兰连接方式,但两端应密封不得有渗漏现象。所述通风蝶阀电动执行机构,是通风蝶阀开关的动力源,与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闭锁,热风炉出现隐患时实现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电动执行机构是手动、自动一体的,当断电或本产品电子控制系统不能工作时,如防烟防火门需要关闭,可采用手动方式关闭。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防烟防火门安装在热风炉热风出口进入井巷前的热风管道上,热风炉换热器一旦出现损坏,进入煤矿井巷热风流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或温度超过设定值时,热风炉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器声光报警的同时,向通风蝶阀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关闭通风蝶阀的电信号,电动执行机构动作实现自动隔断输出热风管道与井巷的连通。
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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