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帽子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37277.5 | 申请日: | 2012-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042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杨文韬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文韬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5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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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帽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帽子,尤其涉及一种能放音乐播放器的帽子,属于帽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技术的帽子,由于帽子上没有多余的口袋,所以无法放置MP3等音乐播放器,当使用者希望听音乐时往往把MP3等音乐播放器放置在衣裤的口袋里,这样一来耳机线就会暴露在身上,走路时容易将耳机从耳朵中拉落,十分不便,在本实用新型未作出之前,无能放音乐播放器的帽子使用,检索专利文献,无该技术的技术方案公开。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能放音乐播放器的帽子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能放音乐播放器的帽子,该实用新型的帽子顶部设有的储藏球,使用者可以将小型MP3等音乐播放器塞入其中,再将耳机和耳机线隐藏在帽子内侧,达到听音乐时耳机线不会被自己或他人不小心拉落的目的。
为了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耳机体、帽体、耳机线、储藏球、音乐播放器、耳机插头组成,其特征在于帽体顶部设有储藏球,储藏球内放置有音乐播放器,音乐播放器上插有耳机插头,耳机插头下连有耳机线,耳机线底端设有耳机体,使用时先打开音乐播放器使其播放音乐,然后将音乐播放器塞入储藏球中,再将耳机插头插入音乐播放器中,戴上帽体,用手在帽体内将耳机体插入耳朵内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简单,方便安全,实用性较大。
附图说明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中1.耳机体,2.帽体,3.耳机线,4.储藏球,5.音乐播放器,6.耳机插头。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耳机体1、帽体2、耳机线3、储藏球4、音乐播放器5、耳机插头6组成,其特征在于帽体2顶部设有储藏球4,储藏球4内放置有音乐播放器5,音乐播放器5上插有耳机插头6,耳机插头6下连有耳机线3,耳机线3底端设有耳机体1,使用时先打开音乐播放器5使其播放音乐,然后将音乐播放器5塞入储藏球4中,再将耳机插头6插入音乐播放器5中,戴上帽体2,用手在帽体2内将耳机体1插入耳朵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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