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溶胶灭火设备、通信机房和基站有效
申请号: | 201220172811.6 | 申请日: | 2012-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902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兵;张路;牛键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创和世纪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5/02 | 分类号: | A62C35/02;H04W88/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11353 | 代理人: | 雷志刚;潘士霖 |
地址: | 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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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溶胶 灭火 设备 通信 机房 基站 | ||
1.一种气溶胶灭火设备,包括内置有气溶胶发生器的箱体,所述箱体上开设有用于喷射气溶胶的喷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还设置有用于对所述气溶胶进行冷却处理的开孔冷却腔,所述气溶胶发生器设置于所述开孔冷却腔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上还设置有用于将所述箱体与外部设备连接的连接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为长方体箱体,所述长方体箱体的两个长边侧面分别开设有所述喷孔。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长边侧面的延伸方向,并与所述长边侧面固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上开设有安装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壁上设置有隔热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冷却腔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护层。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冷却腔的外表面涂覆有净化层。
9.一种通信机房,包括通信机房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机房主体内设置有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
10.一种基站,包括基站主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气溶胶灭火设备,所述气溶胶灭火设备与所述基站主体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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