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31133.6 | 申请日: | 2012-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999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陈其勇;贺艳;章骅;韩红芳;常春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30/06 | 分类号: | G01N30/0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郑乘澄 |
地址: | 300461 天津市滨***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农药 残留 检测 处理 装置 | ||
1.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包括固相萃取柱(6)、支架台(2)和磨口玻璃烧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台(2)上设置有玻璃柱装置(1)和磨口玻璃烧瓶,所述磨口玻璃烧瓶的瓶口与玻璃柱装置(1)下端的磨口玻璃接口密封对接,所述玻璃柱装置(1)上端的入口与聚四氟乙烯螺旋接口(4)连接,所述聚四氟乙烯螺旋接口(4)上端与固相萃取柱(6)连接,所述聚四氟乙烯螺旋接口(4)下端与收集管连接,所述收集管穿过玻璃柱装置(1)下端的磨口玻璃接口伸入到磨口玻璃烧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螺旋接口(4)上端通过聚四氟乙烯控制阀(5)与固相萃取柱(6)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台(2)包括有底板和位于底板中部并与底板固定连接的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连接有玻璃柱装置(1),所述底板上设置有磨口玻璃烧瓶。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玻璃柱装置(1)为中空玻璃柱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柱装置(1)上还设置有真空泵连接口(8),所述真空泵连接口(8)与真空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磨口玻璃接口为下端比上端直径小的锥形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四氟乙烯螺旋接口(4)包括旋紧头和中空管,所述旋紧头与玻璃柱装置(1)的入口通过螺纹连接,所述中空管位于玻璃柱装置(1)的入口内,所述中空管的末端与收集瓶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相萃取柱(6)内装有净化填料,所述净化填料为活性碳、佛罗里硅土或Al2O3。
9.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磨口玻璃烧瓶为圆底烧瓶、平底烧瓶或KD浓缩瓶,其上带有容量刻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药残留检测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管为不锈钢收集管(7)。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未经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231133.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