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笔筒式灭灸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32431.7 | 申请日: | 201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196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吴焕淦;包春辉;陆嫄;刘慧荣;吴璐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3Q25/00 | 分类号: | F23Q25/00;A61H39/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3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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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笔筒 式灭灸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中医医疗器械,特别是一种灸法相关的器具。
背景技术
灸法作为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生存繁衍中作出了巨大贡献。长期以来,艾灸疗法以其简、便、易、廉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内、外、妇、儿、骨伤等各科疾病,不仅如此,灸法还是防病保健的重要手段,对某些病症的治疗效果甚至超过针和药,且安全无毒副作用。由于其方法操作相对简便、易于掌握,病人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灸治,成为百姓家中自我防病治病的重要手段,为艾灸疗法的大范围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推动传统灸法的传承、创新和发展。
临床采用温和灸治病,在每次施灸完毕后,往往艾条不能完全燃烧完,需要将其熄灭以备下次继续使用,而临床或者生活中,医者或者患者经常是用水将其熄灭或是将其燃着一段截断,不论是哪种方法,均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如果用水浇灭点燃的艾条,下次使用时,没有完全干燥无法点燃,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二,如果直接将燃着的艾条的一端截断,截下的部分会引起安全隐患,同时另外一端也有可能因带有火苗而自行复燃,严重者势必造成火灾,其后果不堪设想。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上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笔筒式灭灸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笔筒式灭灸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灭灸管,灭灸罩,灭灸罩套在灭灸管上方,所述灭灸罩为长圆柱体状,底部开口,直径略大于艾条,材质为金属材料,所述灭灸管为短圆柱体状,顶部开口,直径略大于艾条,材质为透明阻燃材料,所述灭灸罩底部接近开口处直接略大,呈现喇叭状,可与灭灸管顶部卡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施灸完毕后尚有剩余艾条时,将艾条点燃的的一端从灭灸罩开口端放入,将灭灸管顶部开口端塞入灭灸罩底部开口部,灭灸罩开口端的喇叭状可以使灭灸罩和灭灸管紧密结合,使笔筒式灭灸器内部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当艾条燃烧完笔筒式灭灸器内的少量氧气后便自行熄灭。当艾条再次被使用时从笔筒式灭灸器中取出即可直接使用。灭灸管为透明材料以可以方便观察内部情况。
在湿度较高的地区还可以将本笔筒式灭灸器作为艾条存储的容器使用,避免艾条受潮无法使用。
本实用新型笔筒式灭灸器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本实用新型避免了传统办法熄灭灸条时各种缺点,可节约医疗资源,有效的杜绝安全隐患。该笔筒式灭灸器制备成本较低,使用简单,卫生安全,可广泛供医院医务人员及家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灭灸罩1,灭灸管2。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灭灸罩1,灭灸管2。灭灸管2为短圆柱体状,顶部开口,直径略大于艾条,材质为透明阻燃材料。灭灸罩1为长圆柱体状,底部开口,直径略大于艾条,材质为金属材料。灭灸罩1底部接近开口处直接略大,呈现喇叭状,可与灭灸管2顶部卡紧,使笔筒式灭灸器内外空气完全隔绝。笔筒式灭灸器在制备过程中可以根据艾条的粗细制作相应粗细大小的笔筒式灭灸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灸法临床中未燃完艾条的处置问题,可节约医疗资源,有效的杜绝安全隐患。该笔筒式灭灸器设备制备成本较低,使用简单,卫生安全,可广泛供医院医务人员及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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