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55424.9 | 申请日: | 2012-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452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刘杰;刘佳炎;陈文坤;曹汉军;羌峰;顾春浩;秦美娟;虞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斯达(南通)机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G1/00 | 分类号: | E05G1/00;E05B63/14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张惠忠 |
地址: | 226300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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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主副锁 联动 控制 功能 保险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保险柜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
背景技术
目前的保险柜,通常设置有主锁和副锁。安装有主、副锁的保险柜,其开启和关闭,可通过开启主、副锁和关闭主、副锁,且主、副锁的开启和关闭是无先后顺序的,因此保险柜的安全性能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有保险柜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其有效地保证保险柜内物品安全,起到良好的保险功能。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包括保险柜门、主锁、副锁,所述主锁的主锁锁舌上设有主锁联动件,所述副锁的副锁锁舌上设有副锁联动件;在所述主锁、所述副锁之间设置有“L”型转动件,所述转动件可通过支点转动。
当所述主锁锁舌和所述副锁锁舌处于缩回状态时,所述转动件与所述主锁联动件、所述副锁联动件间均有一定距离空间。
有益效果: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关闭保险柜门时,必须先关主锁,再关副锁;开启保险柜门时,必须先开副锁,再开主锁,从而有效地保证柜内物品安全,起到良好的保险功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使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A 剖视图;
图3为关闭保险柜门时,先关副锁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1.主锁,2.主锁锁舌,3.主锁联动件,4.副锁,5.副锁锁舌,6.副锁联动件,7.转动件,8.支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阅图1和图2,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一种具备主副锁联动控制功能的保险柜,包括保险柜门、主锁1、副锁4,所述主锁1的主锁锁舌2上设有主锁联动件3,所述副锁4的副锁锁舌5上设有副锁联动件6;在主锁1、副锁4之间设置有“L”型转动件7,所述转动件7可通过支点8转动。
如图1、图2所示,主锁锁舌2和副锁锁舌5缩回状态时,所述转动件7与所述主锁联动件3、所述副锁联动件6间均有一定距离空间。
关闭保险柜门时,先将主锁1锁上,主锁锁舌2向上伸出,主锁联动件3跟着主锁锁舌2向上移动,主锁锁舌2全部伸出后,主锁联动件3到位,并留下足够的空间,使得转动件7围绕支点8转动;此时将副锁4锁上,副锁锁舌5向下移动,副锁联动件6跟着副锁锁舌5向下运动,副锁联动件6带动转动件7围绕支点8转动,副锁锁舌5到位后,主锁1、副锁4全部锁上。
开启保险柜门时,先开副锁4,副锁锁舌5带动副锁联动件6向上运动,此时转动件7与副锁联动件6在高度上有一定的距离空间;再打开主锁1,主锁锁舌2带动主锁联动件3向下运动,主锁联动件3带动转动件7围绕支点8转动,当主锁锁舌2到位后,转动件7到位,此时主锁1、副锁4全部打开,保险柜门可打开。
如图3所示,关闭保险柜门时,先将副锁4锁上,副锁锁舌5向下移动,副锁联动件6跟着副锁锁舌5向下运动,副锁联动件6带动转动件7围绕支点8转动,转动件7转动一定距离后,转动件7会与主锁联动件3接触,主锁联动件3会阻止转动件7继续向下转动,则副锁锁舌5无法全部伸出。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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