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斗式提升机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60894.4 | 申请日: | 2012-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292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顾燕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仓越华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16 | 分类号: | B65G47/16;B65G17/12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51 | 代理人: | 王建国 |
地址: | 215436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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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提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输送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斗式提升机。
背景技术
斗式提升机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物料输送设备,适于输送粉状,粒状及小块状的无磨琢性及磨琢性小的物料,如:煤、水泥、石块、砂、粘土、矿石等,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工作环境与作业需求的不断改变,人们对于物料的输送设备也提出了更多元化的要求,而传统的斗式提升机大多只是垂直或按固定角度的提升物料的高度,无法满足既能提升高度又能水平输送,同时设备操作方便、结构简单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出一种操作方便、结构简单,能够提升物料高度又能水平输送物料的斗式提升机。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发明创造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斗式提升机,包括:
底座;
设置在底座上的立柱;
承载物料的料斗;
实现料斗翻转倒料的翻转机构;
为料斗提供上升拉力的起升机构;
将物料进行水平移动的水平传送系统;
设置在底座上为水平传送系统提供支撑的支撑柱;
所述起升机构连接翻转机构,所述翻转机构设置在立柱上,翻转机构可以沿着立柱上下滑动,所述翻转机构连接料斗,实现料斗上下滑动及翻转,所述水平传送系统设置在料斗的一侧,承接料斗翻转倒出的物料,进行水平的传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翻转机构包括齿条和齿轮箱,所述齿条固定在立柱上,所述齿轮箱设置在立柱上,所述起升机构连接齿轮箱,齿轮箱沿着立柱上下滑动,所述齿轮箱内设置有与齿条适配的齿轮轴形成齿轮齿条传动,所述齿轮轴伸出齿轮箱的一端与料斗连接,通过齿轮齿条传动,将提升至齿条位置齿轮箱的直线运动转化为齿轮轴的旋转运动,实现料斗的翻转同时达到自动化和结构简单的要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座下设置有万向轮和可调支撑脚,方便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和固定。
优选的,所述支撑柱为高度可调的支撑柱,通过调节支撑柱的高度,实现水平传送系统的高度位置调节。
优选的,所述起升机构为电动葫芦,效率高,操作方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种斗式提升机,具备了自动化、可调节、操作方便、结构简单的特点,同时能够提升物料高度又能水平输送物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左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中:1-电动葫芦 2-立柱 3-齿条 4-齿轮箱 5-水平传送系统 6-支撑柱 7-底座 8-万向轮 9-可调支撑脚 10-料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如附图所示,一种斗式提升机,包括:底座7、设置在底座7上的立柱2、承载物料的料斗10、实现料斗10翻转倒料的翻转机构、为料斗10提供上升拉力的起升机构、将物料进行水平移动的水平传送系统5、设置在底座7上为水平传送系统5提供支撑的支撑柱6,所述起升机构连接翻转机构,所述翻转机构设置在立柱2上,翻转机构可以沿着立柱2上下滑动,所述翻转机构连接料斗10,实现料斗10上下滑动及翻转,所述水平传送系统5设置在料斗10的一侧,承接料斗10翻转倒出的物料,进行水平的传输。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具体实施方式,所述起升机构为电动葫芦1,所述的翻转机构包括齿条3和齿轮箱4,所述齿条3固定在立柱2上,所述齿轮箱4设置在立柱2上,所述电动葫芦1的挂钩连接齿轮箱4,齿轮箱4沿着立柱上下滑动,所述齿轮箱4内设置有与齿条3适配的齿轮轴形成齿轮齿条传动,所述齿轮轴伸出齿轮箱4的一端与料斗10连接,通过齿轮齿条传动,将提升至齿条位置齿轮箱的直线运动转化为齿轮轴的旋转运动,实现料斗10的翻转;所述支撑柱6为高度可调的支撑柱,通过调节支撑柱6的高度,实现水平传送系统的高度位置调节;所述底座7下设置有万向轮8和可调支撑脚9,方便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和固定。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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