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包括偏心工具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31821.X | 申请日: | 2012-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601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马蒂约·佩里埃;让·玛丽·布尔热瓦·雅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1/00 | 分类号: | A47J31/00;A47J31/4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白华胜;张一军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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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偏心 工具 烹饪 制备 家电 设备 | ||
1.一种烹饪制备家电设备,用于实现液体制备,所述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包括用于保持并致动工具(15)的轴(12),所述工具(15)能够作用于位于杯状容器(1)内部的混合物,所述轴(12)以偏心方式布置在所述杯状容器(1)内,所述杯状容器(1)具有加长形式,并且所述轴(12)相对于所述杯状容器(1)的长度(L1)是偏心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在最远离所述轴(12)的第一壁(2)和最接近所述轴(12)的第二壁(3)之间具有加长形式,所述第一壁(2)是曲面的和/或所述第二壁(3)是平坦的或大致平坦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包括基座(20),所述基座(20)包括用于收纳所述杯状容器(1)的基部(40)、侧柱(26)以及用于设置在所述杯状容器(1)之上的上分支(2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40)包括加热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由金属材料制成,或者所述杯状容器(1)包括金属材料和扩散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由不锈钢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包括金属材料和铝制扩散底部。
7.一种烹饪制备家电设备,用于实现液体制备,所述烹饪制备家电 设备包括用于保持并致动工具(15)的轴(12),所述工具(15)能够作用于位于杯状容器(1)内部的混合物,所述轴(12)以偏心方式布置在所述杯状容器(1)内,所述杯状容器(1)具有加长形式,并且所述轴(12)相对于所述杯状容器(1)的长度(L1)是偏心的,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包括与所述杯状容器(1)协作的可拆卸的工艺盖(10),所述工艺盖(10)承载所述轴(12),并且所述工艺盖在其上端部处具有第二连接装置(11),所述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包括基座(20),所述基座(20)包括用于收纳所述杯状容器(1)的基部(40)、侧柱(26)以及用于设置在所述杯状容器(1)之上的上分支(25),所述基部(40)包括加热装置,所述杯状容器(1)由金属材料制成,或者所述杯状容器(1)包括金属材料和扩散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由不锈钢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包括金属材料和铝制扩散底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的宽度(L2)与长度(L1)之比介于0.33和0.75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的宽度(L2)与长度(L1)之比介于0.4和0.66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的宽度(L2)小于或等于12cm。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 杯状容器(1)的宽度(L2)小于或等于10cm。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容器(1)包括手柄(5),所述手柄(5)布置在与所述工具(15)相对的一侧。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轴(12)的偏心是这样:所述工具(15)使所述杯状容器(1)的长度的至少三分之一自由。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轴(12)的偏心是这样:所述工具(15)使所述杯状容器(1)的长度的至少一半自由。
17.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制备家电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盖(10)包括上开口(14),所述上开口(14)用于允许向所述杯状容器(1)内填充水、或蔬菜、或谷物、或者水和蔬菜、或者水和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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