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视门铃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37251.5 | 申请日: | 2012-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967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23 |
发明(设计)人: | 孙国兵;罗峰;姚长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下一代广电网物联网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44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宋敏 |
地址: | 214028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震泽***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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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 门铃 系统 | ||
1.一种可视门铃系统,其至少包括:
室外机模块、通讯模块、控制处理模块、室内显示模块、控制器模块,所述通讯模块连接所述室外机模块及控制处理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处理模块至少包括:接通判断模块、分屏模块及解码模块,所述接通判断模块至少与通讯模块及分屏模块相连接;
所述解码模块接收自室外机模块发出的编码信息,并输出解码信息至分屏模块;
所述接通判断模块用以接收自室外机模块发出的开关信号并将其生成的接通判断信息发送至所述室内显示模块;同时接通判断模块接收所述控制器模块根据接通判断信息发出的确认信号,并将生成的触发指令发送至分屏模块;
所述分屏模块根据触发指令生成分屏指令至室内显示模块,并调用所述解码信息,以在室内显示模块的第一显示区上划分出独立于所述第一显示区的第二显示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还包括门禁模块,其与控制处理模块相连接,用以执行门禁开关的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处理模块还至少包括:门禁控制模块、接收模块及音频/视频控制模块,所述接收模块分别与所述门禁控制模块、音频/视频控制模块及接通判断模块相连,所述门禁控制模块接收自所述接收模块传递的门禁指令并将其发送至门禁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视频控制模块与通讯模块及接收模块相连,其至少用以接收自接收模块传递的确认信号并通过通讯模块将所述确认信号反馈至室外机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外机模块包括:门铃模块、音频/视频采集输出模块及编码器模块,所述门铃模块与通讯模块相连接,所述编码器模块、音频/视频采集输出模块及所述通讯模块之间相互连接,
所述门铃模块用以将生成的开关信号发送至通讯模块;
所述音频/视频采集输出模块用以根据室外场景生成音视频信号;
所述编码器模块用以接收音视频信号并将生成的编码信息发送至通讯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处理模块还包括:电视信号模块、音频/视频输出模块及音频输入模块,所述电视信号模块通过音频/视频输出模块将其接收到的有线电视信号显示至所述室内显示模块的第一显示区中,所述音频输入模块用以采集室内声音,并将生成的室内声音信息发送至音频/视频控制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模块包括:遥控器、个人数字助理、手机和/或PC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门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内显示模块包括:电视机、电脑和/或投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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