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家用断路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370344.8 | 申请日: | 2012-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6789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清市基恩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H3/08 | 分类号: | H02H3/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5604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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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断路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低压断路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家用断路器。
背景技术
随着家用电器日益增多地进入家庭用户,家用电器负载支路的用电安全保护,也就明显地成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紧迫解决的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由于家用电器设备都是通过插头(座)与电源连接,而接插件常因接触不良引起欧姆发热而使得支撑接插件的工程塑料软化或熔化,这样反过来又影响接插件的接插而形成更为接触不良的恶性循环,其结果导致故障扩大,酿成导线短路或电起火事故。还有,家用电器负载支路常因导线截面积不够但载流量大,造成导线发热甚至绝缘烧坏,也由此引起短路或火灾事故。再有,家用电器负载支路还常因负载本身故障而引起电流过负荷,当然也同样导致导线发热甚至引发火灾。对于家用电器负载支路面对着的上述短路、过负荷、超电压及载流导线过热超温的故障现象,目前还没有一种功能齐全、灵敏可靠的保护装置可对其实施全方位保护。便是现有常规断路器,也仅只能进行短路保护,而对于故障保护却无能为力。而且即使是进行短路保护,因为对那些因导线或接插件发热害直至绝缘烧坏而引起短路或火灾的故障,它不能做到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将电源断开,即是说它不能做到将事故消灭载萌芽状态。另外我国现有的供电线路中,由于供电线路的更新速度相对滞后,很多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状况,而在这些地区存在大量的超负荷用电的现象,这种现象同样会对电网线路造成伤害,使整个电网处于不可控制的状态,虽然通过人工的控制可以适当的缓解这种矛盾,但是人工控制存在不稳定和不准确性,无法有效控制电网的负载量,另外人工控制会大幅度增加供电企业的成本。上述的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在供电行业之中,至今没有非常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性能好的家用断路器。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家用断路器,包括脱扣开关、与脱扣开关相连的用于控制脱扣开关的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包括中央处理单元,与中央处理单元输入信号端相连的相位检测电路和电流检测电路,与中央处理单元输出端相连的脱扣驱动电路,所述脱扣驱动电路与脱扣开关电连接,还设有为中央处理单元及脱扣驱动电路提供电源的电源电路。
还包括RS485通讯电路,所述RS485通讯电路与中央处理单元的通讯信号端电连接。
还包括与中央处理单元相连的报警电路、显示电路和键盘输入电路。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设有与脱扣开关相连的用于控制脱扣开关的控制电路,可以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因工人控制而存在的不稳定性与不准确性,并且使用安全性能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见图1,一种家用断路器,包括脱扣开关1、与脱扣开关1相连的用于控制脱扣开关1的控制电路2,控制电路2包括中央处理单元21,与中央处理单元21输入信号端相连的相位检测电路22和电流检测电路23,与中央处理单元21输出端相连的脱扣驱动电路24,脱扣驱动电路24与脱扣开关1电连接,还设有为中央处理单元21及脱扣驱动电路24提供电源的电源电路25。
还包括RS485通讯电路26,RS485通讯电路26与中央处理单元21的通讯信号端电连接。
还包括与中央处理单元21相连的报警电路27、显示电路28和键盘输入电路29。在中央处理单元21的供电电路上设有储能电路210,以备急需。
本实施例中,中央处理单元采用16位微控制器,电流检测电路采用电流互感器,可以及时采集断路器中电流数据,使中央处理单元可以及时做出判断,当电流过大时,中央处理单元发出控制信号,脱扣驱动电路控制脱扣开关断开,实现断路控制。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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