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调节澄清池底部回流污泥浓度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33562.1 | 申请日: | 2012-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779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裴翰笛;陆子维 | 申请(专利权)人: | 得利满水处理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21/32 | 分类号: | B01D2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刘洪京 |
地址: | 10002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调节 澄清 底部 回流 污泥 浓度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给水、污水处理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调节澄清池底部回流污泥浓度的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高密度澄清池及其污泥循环/刮泥系统,污泥循环系统锥体与驱动轴用法兰连接在一起,一旦设备加工完成,锥体的高度将不可调节,这就意味着当进水条件和加药条件等固定的情况下,循环污泥的浓度也将不可调节,这大大降低了调试和运行过程的灵活性。针对不同的水质,高密度澄清池在调试过程中,要求对回流的污泥浓度进行调节,以达到最佳的运行效果;在运行过程中,如果进水水量或水质发生变化,也需要对回流污泥浓度进行调节,以达到高密池运行效果最佳。传统的高密度澄清池及其污泥循环/刮泥系统,不能满足上述运行过程中的调节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了一种调节澄清池底部回流污泥浓度的装置,解决了现有高密度澄清池及其污泥循环/刮泥系统不可调节的缺点,采用创新的方式,在高密度澄清池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实现锥体高度的自由调节,从而实现回流污泥浓度的自由调节,使高密度澄清池的调试和运行变得更加灵活。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调节澄清池底部回流污泥浓度的装置,由提升轴、提升环、锥体和连接法兰构成,其中,提升轴与锥体通过法兰连接,提升轴位于高密池的驱动轴之中,从驱动头中心的预留孔洞口穿过,提升轴的外径小于驱动轴的内径,提升轴与驱动轴不相接触,提升轴上端设有限制提升轴上下活动的锁紧装置。
具体地,所述提升轴的上端还设有若干销孔。
具体地,所述驱动头的上部设有销钉卡挡。
具体地,所述锁紧装置为U型部件。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可以通过对锥体高度的调节实现对回流污泥浓度的调节,使高密度澄清池的调试和运行控制更加灵活。
2、调节系统构造简单,调节过程不影响高密度澄清池的正常运行。
3、调节过程简单,调节精度可根据工艺要求,在加工前通过设置销孔数量和距离进行确定,调节精度的设置灵活。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提升系统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锥体系统示意图。
根据附图,给出以下标记:
1、提升轴;2、提升环;3、锁紧装置;4、销孔;5、销钉;6、锥体;7、连接法兰;8、驱动头;9、驱动轴;10、刮泥机;11、剩余污泥管;12、循环污泥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调节澄清池底部回流污泥浓度的装置,由提升轴1、提升环2、锥体6和连接法兰7构成,其中,提升轴1与锥体6通过连接法兰7连接,提升轴1位于高密池的驱动轴9之中,从驱动头8中心的预留孔洞口穿过,提升轴的外径小于驱动轴的内径,提升轴1与驱动轴9不相接触,提升轴1上端设有限制提升轴上下活动的锁紧装置。锥体系统上部设有刮泥机10,下部设有剩余污泥管11和循环污泥管12。
具体地,所述提升轴1的上端还设有若干销孔4,最好是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
具体地,所述驱动头8的上部设有销钉卡挡。。
具体地,所述锁紧装置3为U型部件。
使用时,通过对锥体系统高度的调节,能够对循环污泥和排放污泥的停留时间进行调节,从而实现对循环污泥浓度的调节,大大提升高密度澄清池调试和运行过程污泥控制的灵活性。
当需要减小回流污泥浓度时,可以通过提升锥体系统以减少循环污泥停留时间来降低回流污泥浓度;当需要增大回流污泥浓度时,可以通过降低锥体6增大循环污泥停留时间,提高回流污泥浓度。
当需要降低锥体系统高度时,首先使用提升机械的挂钩挂紧提升环2,然后将销钉卡挡在锁紧装置3处的销钉5从销孔4拨出,缓慢降低提升轴1及与提升轴相连接的锥体6到预期高度,然后将销钉5插入销孔4,用锁紧装置3锁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得利满水处理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未经得利满水处理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43356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