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口罩的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64623.0 | 申请日: | 2012-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905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杨升兴;郑凯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草本精灵健康事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D13/11 | 分类号: | A41D13/11 |
代理公司: | 长春市吉利专利事务所 22206 | 代理人: | 张绍严;王显文 |
地址: | 中国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罩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提供一种口罩的结构,特别是指一种可轻松置换且环保、降低生产成本的口罩的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坊间所常见的市售口罩,主要以棉布、纱布或不织布等为材料,以制成一口罩本体,且于口罩本体的两侧处分别设有至少一耳挂组件,藉此构成现有的市售口罩;而使用时,藉由该些耳挂组件吊挂于使用者耳部,令口罩本体得以完整贴罩使用者的口部、鼻部,以防止使用者的口沫飞溅,进而提升卫生性。
但上述现有的市售口罩虽然可提供良好的卫生性,却因口罩本体完整覆罩使用者的口部、鼻部,故于使用中使用者的呼吸受到阻碍,且于气温偏热或使用者流汗时会闷热难受,而使用者于各种情况下需进行对话时,口罩本体遮蔽使用者音量,且影响发声清晰度,妨碍沟通及对话,并影响工作效率、提升喉咙负担,再因遮蔽使用者大部份的脸部,故使用者表情无法展现,进而降低使用者的亲切感、亲和力,于服务业中系为大忌,又若使用者配带有眼镜时,呼吸所吐出的热气受口罩本体所阻挡、回流,导致眼镜起雾,进而妨碍使用者视线,除妨碍工作效率外,更影响使用者人身安全,且使用后仅能将市售口罩整体丢弃,无法进行置换。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口罩的结构,解决现有的市售口罩所存在的仅能整体丢弃,无法进行置换的问题,当本实用新型使用后或脏污时,可轻松置换遮挡片,达到环保卫生,降低生产成本的进步性。
本实用新型包括有至少一持固件、至少一接合部及至少一遮挡片,而持固件于一侧处设有至少一连接部,且抵靠件于一侧处设有至少一接合部,并接合部与连接部相结合,而遮挡片夹设于持固件及抵靠件之间,且遮挡片的两侧藉由持固件的两侧加以固定,并持固件两侧处各自装设有至少一吊挂件;当欲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抵靠件抵靠下巴,且将该些吊挂件分别吊挂于耳朵上,藉此以固定本实用新型,而于使用后或于遮挡片脏污时,将本实用新型与使用者脸部分开,且轻松将持固件与抵靠件分离以取出遮挡片并进行置换,不需将本实用新型完全置换、丢弃即可继续使用,进而于生产时仅需大量生产遮挡片,不需整体完全制作。
本实用新型具体包括:
至少一持固件,该持固件于一侧处设有至少一连接部;
至少一抵靠件,该抵靠件于一侧处设有至少一接合部,且该接合部与该连接部相结合;
至少一遮挡片,该遮挡片夹设于该持固件及该抵靠件之间。
其中该连接部穿设该遮挡片,且该遮挡片于该连接部穿设处设有至少一与该连接部相对应的穿孔部;
其中该连接部背离持固件的端处,设有至少一倒勾,且该连接部藉由该倒勾与该接合部连结;
其中该接合部形成有至少一与该连接部相对应的凹槽,以供装设该连接部,且该凹槽与该倒勾完全抵触;
其中该持固件于两端处分别设有至少一夹固部,且该些夹固部供固设该遮挡片两端;
其中该些夹固部各自装设有至少一吊挂件;
其中该抵靠件于一侧处形成有至少一供定位的定位部;
其中该遮挡片进一步于两端处分别形成一具组装孔的组装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一、藉由持固件、抵靠件与遮挡片相组设,使本实用新型达到可轻松置换且环保、降低生产成本的实用进步性。
二、藉由遮挡片可单独置换,使本实用新型具有提升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实用市场性。
三、藉由遮挡片可单独层迭收纳,使本实用新型达到方便收纳、运输且节省空间的实用便利性。
四、藉由倒勾与凹槽配合使用,使本实用新型达到提示使用者是否有完整装设的实用便利性。
五、藉由持固件、抵靠件、遮挡片及吊挂件相组设,使本实用新型达到防止口沫飞溅,但不妨碍呼吸及发声对话,且同时避免产生雾气,并得以完全展示使用者脸部表情的实用应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另一实施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另一分解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吊挂件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吊挂实施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的另一分解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第三较佳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第四较佳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草本精灵健康事业有限公司,未经草本精灵健康事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46462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