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流动文化展示车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74722.7 | 申请日: | 2012-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065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段东辉;孙晗斌;傅燕桥;陈鹰;郑刚;黄辉;许骁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
主分类号: | B60P3/025 | 分类号: | B60P3/025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林宝堂 |
地址: | 310024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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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流动 文化 展示 | ||
1. 一种流动文化展示车,包括车体,车体上带有车厢,车厢内设置有控制箱,其特征在于车厢的一侧板与车厢底板之间通过铰链相连形成转动侧板,该转动侧板由设置在车厢的前板及后板处的液压缸驱动展平与竖立,转动侧板的外部表面设置有可转动并能伸缩的支腿;车厢顶板与车厢另一侧板相铰接,顶板由设置在车厢前板和后板处的液压缸驱动而转动并可停留在0-90°内的任一倾斜位置;顶板的内表面固定有视频屏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车厢的前板的上端和后板的上端为夹层结构,内部设置有空腔,驱动顶板的液压缸设置在空腔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视频屏幕处于顶板的正中间,视频屏幕占据顶板的1/2面积;视频屏幕的两侧各固定有一侧屏幕,侧屏幕与顶板相倾斜,倾斜的角度为30°,侧屏幕的上边沿处于水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前板的侧面与后板的侧面内部均设置有空腔,该空腔与车厢的转动侧板相对应,驱动该转动侧板的液压缸设置在空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车厢的转动侧板的前后两端各连接有一块副板,副板背面设置有支腿,转动侧板上的支腿与副板上的支腿之间通过撑杆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车厢的前板和/或后板上铰接有挡板,挡板上设置有液晶电视及音响设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挡板呈L形,L形的短边的边缘与前板或后板相铰接,短边与前板或后板之间通过收放油缸相连接并由收放油缸驱动挡板绕着铰接部位转动,液晶电视及音响设备设置在L形的长边上;短边的转动范围包含转动侧板的驱动油缸的伸缩范围。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车厢的底板上固定有导轨,导轨上设置有可沿导轨移动的投影屏幕,车厢内配设有投影仪。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投影屏幕的两侧为屏幕支腿,屏幕支腿为升降结构并在屏幕支腿上设置有高低锁紧轮;导轨为两根,两根导轨相互平行且与转动侧边相垂直,导轨内部设置有推动油缸,推动油缸与屏幕支腿的下端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流动文化展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投影仪通过支架连接到车厢的前板上,支架与前板相互铰接,投影仪与支架相互铰接并能绕该铰接部位转动适应投影屏幕的高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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