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22958.3 | 申请日: | 2012-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049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振明;康泉胜;朱建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9B23/24 | 分类号: | G09B23/24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1 | 代理人: | 王兵;黄美娟 |
地址: | 310014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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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波 可燃 气体 爆炸 实验 装置 | ||
1.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包括管状爆炸测试筒,所述爆炸测试筒横向架设于一支架上,所述爆炸测试筒的前端开口且设有将开口密封的防爆膜,所述爆炸测试筒与一向筒内腔注入常温常压的可燃气体的供气装置连接,所述爆炸测试筒上设有感应筒内压力的压力传感器、监测筒内气体浓度的监测器、点燃筒内气体的点火器,所述压力传感器与显示筒内压力值的显示模块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测试筒的后端密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传感器有三只,分别设置于所述爆炸测试筒的前端、中端和后端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测试筒周围设有记录爆炸状态演变的摄像机、记录爆炸火焰出管状态的的摄像头和记录爆炸声响的声级计。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测试筒的前端开口的前方设有阻挡气体爆炸时产生的冲击的防冲击挡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测试筒的进气口设有可直接显示数据的流量计。
6.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激波管式可燃气体爆炸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测试筒为一柱形无缝的有机玻璃管,后端用圆形有机玻璃板封闭,有机玻璃管前端粘结第一法兰,所述防爆膜通过第二法兰固定于有机玻璃管的开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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