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及森林灭火弹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34282.X | 申请日: | 2012-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775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杨清钰;战继有;漆波;蔡孔瑜;田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62C19/00 | 分类号: | A62C19/00;A62C3/02;F42B12/46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张先芸;梁展湖 |
地址: | 400036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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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森林 灭火 中心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及森林灭火弹。
背景技术
现有灭火弹使用的中心爆管为直径统一的,装满消焰炸药的圆柱体,沿其长度方向包括依次连接的主炸药管、带雷管部件和延期管部件。由于中心爆管为直径统一的,装满消焰炸药的圆柱体,其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形状为垂直于爆管的扇形。因此,根据冲击波灭火原理只有当灭火弹弹体状态是垂直于地面时,爆炸冲击波才能发挥出最大灭火效能。但在实际使用中,灭火弹到达火点时弹体不可能总是垂直状态,所以在实际森林灭火战斗中不可能每发灭火弹都能发挥出最大灭火效能。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还不能有效的灭火,可能造成火情延误。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灭火弹用的中心爆管进行改进,使灭火弹弹体即使在非垂直状态下爆炸也能较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
解决该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包括装满消焰炸药的,圆管状的主炸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炸药管上设有与之连通的直径为30~32cm的球体,所述球体与主炸药管的轴心在同一直线上,所述主炸药管内消焰炸药的密度不小于0.6g/cm3。
进一步地,所述球体为两个,且沿主炸药管轴向相间设置。
一种森林灭火弹,所述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中中心爆管的结构。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在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的主炸药管上连接直径为30~32cm的球体,且
球体与主炸药管的轴心在同一直线上,从而当森林灭火弹爆炸时,其产生的冲击波形状将为接近圆球的椭球状,这使得不论弹体在爆炸时的状态如何,都能较大程度地发挥出灭火弹的灭火效能。
2、一般的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的消焰炸药最多不超过48g,因此主炸药管上连接的球体的直径不能超过32cm,经发明人多次试验和分析,当球体的直径小于30cm时,弹体在非垂直状态下爆炸,其产生的椭球状冲击波的灭火效果相对于现有技术改进不是很明显,只有当球体直径为30~32cm时,该弹体在非垂直状态下爆炸,其灭火效果相对于现有技术才更加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延期管部件、2-带雷管部件、3-主炸药管、4-森林灭火弹、5-保护套,6-消焰炸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实施例1:参见图1,一种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包括装满消焰炸药6的,圆管状的主炸药管3,主炸药管3上设有与之连通的直径为30~32cm的球体,所述球体与主炸药管3的轴心在同一直线上,主炸药管3内消焰炸药的密度不小于0.6g/cm3。由于在连接主炸药管3上设有与之连通球体,这使得弹体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形状为接近圆球的椭球状,同时球体还使消焰炸药更集中分布在其周围,从而在弹体在爆炸时无论弹体是否垂直都能较大程度地发挥出灭火弹的灭火效能。
森林灭火弹中心爆管一般包括依次连通的主炸药管3,带雷管部件2,延期管部件1和安装在延期管部件1外周的保护套5,主炸药管3内封装有消焰炸药6,为了使森林灭火弹较大可能地发挥其灭火功效,森林灭火弹主炸药管3内封装的消焰炸药6密度一般较大,申请人在不断试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当消焰炸药6密度不小于0.6g/cm3时,森林灭火弹的灭火功效能较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为了使主炸药管3内消焰炸药6的密度达到不小于0.6g/cm3的标准,需要将消焰炸药6压制在主炸药管3中,并消焰炸药6与主炸药管3一体成形。
为了更大程度地将灭火弹弹体在非垂直状态下爆炸时,将其灭火效能发挥出来,优选所述球体为两个,且沿主炸药管轴向相间设置。
实施例2:参见图2,一种森林灭火弹4,包括中心爆管,该中心爆管包括装满消焰炸药6的,圆管状的主炸药管3,主炸药管3上设有与之连通的直径为30~32cm的球体,球体与主炸药管3的轴心在同一直线上,主炸药管3内消焰炸药6的密度不小于0.6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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