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悬挂式车载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70657.8 | 申请日: | 2012-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171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张敏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海菱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H05K11/02;B60R11/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09 | 代理人: | 赖开慧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悬挂 车载 显示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显示器,具体涉及一种安装方式方便的悬挂式显示器。
背景技术
车载显示器通常是液晶显示屏,带外音,可读SD卡,USB等功能。这是因为液晶屏的体积比较小,便于安装,可以安装到仪表盘附近、车顶、座椅靠背后,甚至安装在遮阳板上,方便在各种情况下使用。
现有的车载显示器安装于车内(例如仪表盘附近、车顶、座椅靠背后、遮阳板等地方)时,需要至少两个人配合安装,一个人固定显示器,另外一个人配合安装,其安装过程复杂,给用户带来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方便安装结构的悬挂式车载显示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之不足。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悬挂式车载显示器,包括显示器本体以及实现悬挂显示器本体的悬挂件。
所述悬挂件包括顶板、设于顶板两端的两个挡片、与两个挡片分别枢接的两个卡件。所述挡片上具有凹槽,所述卡件呈弧形,所述卡件通过轴旋转连接于挡片一端,所述卡件绕该轴旋转至挡片内侧时,挡片上的凹槽和卡件的弧形部形成一通孔。
所述卡件的一侧设有卡扣,所述挡片上设有卡槽,所述卡扣和卡槽配合。
所述卡件的自由端的上端面设有螺丝孔,所述顶板上设有螺丝孔,所述卡件旋转至挡片内侧时,该卡件的螺丝孔和顶板上的螺丝孔形成一通孔,通过一螺丝锁紧配合。
所述显示器本体靠近顶端的两侧分别设有通孔,轴杆通过所述通孔穿设于显示器本体的顶端。挡片上的凹槽和卡件的弧形部形成的通孔可以是圆形,也可以是不规则形状,该通孔的周边经过中心的最短距离记为d1,所述轴杆的直径d2不大于d1,这样,当显示器本体与悬挂件配合时,所述轴杆恰挂置于悬挂件的挡片上的凹槽和卡件的弧形部形成的通孔之中,进而实现悬挂件和显示器本体之间的配合。
所述顶板上设有若干螺丝孔,通过螺丝和螺丝孔的配合,将顶板锁固于相应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方案,采用轴杆与悬挂件配合的结构,大大方便了车载显示器的安装,使用本实用新型,一个人即可轻松完成安装,减少了人力物力成本,给用户带来很好的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装配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悬挂件的立体图一;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悬挂件的立体图二;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悬挂件的立体图三。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卡件通过挡片与悬挂件固定连接,卡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悬挂式车载显示器,包括显示器本体1以及实现悬挂显示器本体1的悬挂件2。
如图3-图5所示,悬挂件包括顶板21、垂直设于顶板21两端的两个挡片22、与两个挡片22分别枢接的两个卡件23。挡片22上设有凹槽221和轴222,卡件23呈弧形,其包括一端部,一弧形部231和一自由端,卡件23的端部通过轴222旋转连接于挡片22一端,卡件23的自由端旋转至挡片22内侧时,挡片22上的凹槽221和卡件23的弧形部231形成一通孔24。该通孔24可以是圆形、椭圆形,也可以是不规则形状。
卡件23的弧形部231的一侧设有卡扣232,挡片22上设有卡槽223,卡扣232和卡槽223配合。
卡件23的自由端的上端面设有螺丝孔233,顶板21上设有螺丝孔211,卡件23旋转至挡片22内侧时,该卡件23的螺丝孔233和顶板21上的螺丝孔211形成一通孔,螺丝25穿过该通孔将顶板21和卡件23锁紧配合。
显示器本体1靠近顶端的两侧分别设有通孔,轴杆11通过通孔穿设于显示器本体1的顶端。挡片22的凹槽221和卡件23的弧形部231形成通孔24,其通孔24的周边经过中心的最短距离记为d1,该轴杆11的直径d2不大于d1,这样,当显示器本体1与悬挂件2配合时,轴杆11恰挂置于该通孔24之中,通过悬挂件2和显示器本体1之间的配合,实现将显示器悬挂起来。
另外,顶板21上设有若干螺丝孔212,通过螺丝和螺丝孔212的配合,将顶板锁固于相应位置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市海菱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市海菱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57065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