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75773.9 | 申请日: | 2012-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352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发明(设计)人: | 吴汉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汉杰;刚硕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17/12 | 分类号: | F21V17/12;F21V21/3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惠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71 | 代理人: | 尤志君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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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转动 限位 机构 灯具 | ||
1.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包括有:具有型材外壳的灯体和安装该型材外壳左端部的左转动机构以及安装在该型材外壳右端部的右转动机构,所述左转动机构和所述右转动机构为相同的结构,所述左转动机构和所述右转动机构均包括有固定连接在所述型材外壳端部的转接头和供转接头活动套接后轴向固定连接在一起的转接套;
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接头的圆柱外表面上凹设有螺旋凹面;所述转接套内具有容置腔,在容置腔内活动设置有限位块,限位块与容置腔之间通过导槽结构沿转接头轴向活动平移;在限位块的底部设有伸凸端,伸凸端与所述螺旋凹面配合并始终滑动于所述螺旋凹面内以限制转接头的转动范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接头的前端设有凹形卡槽,在活动套接在转接套的套孔内后通过卡片卡设过所述凹形卡槽后固定在转接套上使转接头在转接套中轴向固定且径向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上开有导向槽,所述容置腔设有固定柱,装配后,限位块上的导向槽套在固定柱上以使限位块轴向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的两侧具有左导向面和右导向面,装配后,左导向面和右导向面分别与容置腔两侧面平行接触以保证限位块轴向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凹面为大于或等于360度的螺旋凹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转动限位机构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通过螺丝紧固的盖板将限位块封装在容置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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