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加工壳体两圆弧跑道用铣夹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21385.X | 申请日: | 2012-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641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邓外梅;刘培云;李方;罗亚飞;倪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3/06 | 分类号: | B23Q3/06;B23C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550000 贵州省***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工 壳体 圆弧 跑道 夹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加工壳体的装置,特别是一种加工壳体两圆弧跑道用铣夹具。
背景技术
在普通立铣机床上精铣2-¢95.07 +0.03的圆弧跑道,两圆弧跑道的尺寸及位置度直接影响着该产品(壳体)的性能及寿命;两圆弧中心连线对基准中心的同轴度允差¢0.08,两圆弧对称基准中心允差0.08,设计基准中心为¢73.025 +0.03的台阶孔,从工艺性考虑,定位基准中心孔为 ¢52+0.019,定位面为T面,定向孔为 ¢18.2 +0.027;工艺基准孔与设计基准孔存在着同轴度误差¢0.04,定向孔与两圆弧跑道中心连线夹角为 45°、分度圆直径为 ¢181、该定向孔的位置度误差为 ¢0.05,对该产品而言,两圆弧跑道轴心连线对设计基准中心线的同轴度误差为¢0.08-¢0.04= ¢0.04mm,对称度误差为 0.08-0.04=0.04mm,还存在着定向孔的位置度¢0.05mm,对于铣加工精度是非常之高,而常规的装置是采用菱形销对产品进行定位导向,其必定存在一定间隙,因此无法保证该产品的位置度要求,从而影响产品的性能及寿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加工壳体两圆弧跑道用铣夹具。本实用新型能消除定位间隙,使得位置精度提高,从而保证产品性能和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加工壳体两圆弧跑道用铣夹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定位轴和张紧导向机构,定位轴上套有固定在底座上的分度盘,分度盘上经垫圈螺钉设有用于安装壳体的垫圈;所述的底座上还设有两个相对中心设置的导套,所述的分度盘上设有与导套配合的定位器。
前述的铣夹具中,所述的底座两侧设有压板,压板上设有用于固定分度盘的螺栓。
前述的铣夹具中,所述的张紧导向机构包括通过销定位在底座上的圆柱形的导向销,导向销内设有螺纹孔,导向销上部侧壁上设有一间隙,螺纹孔内设有张紧螺钉。
前述的铣夹具中,所述的定位轴经固定螺钉与分度盘固定连接。
前述的铣夹具中,所述的底座上经螺钉设有支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壳体的定向孔安装在定位轴和导向销上,再通过扩大导向销的端部,使其导向销和定向孔无间隙配合,实现过盈装配,完全消除了产品定向孔与夹具定向销之间的角度及径向误差,从而不存在定位误差,确保壳体两圆弧跑道的位置精度,从而保证壳体的性能和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也可用于其他产品的定位加工。
通过实验得出:用普通铣床加工,常规采用菱形销定位,会产生径向误差0.008~0.055mm和角向误差0°2′5.35″,因此,不能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采用本实用新型可以消除径向误差和角向误差,满足产品加工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C-C结构示意图;
图3是B-B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底座,2-压板,3-张紧导向机构,4-支架,5-垫圈螺钉,6-垫圈,7-导套,8-螺栓,9-固定螺钉,10-定位轴,11-定位器,12-分度盘,13-销,14-导向销,15-张紧螺钉,16-螺纹孔,17-壳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限制的依据。
实施例。一种加工壳体两圆弧跑道用铣夹具,构成如图1-3所示,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有定位轴10和张紧导向机构3,定位轴10上套有固定在底座1上的分度盘12,分度盘12上经垫圈螺钉5设有用于安装壳体17的垫圈6;所述的底座1上还设有两个相对中心设置的导套7,所述的分度盘12上设有与导套7配合的定位器11。
所述的底座1两侧设有压板2,压板2上设有用于固定分度盘12的螺栓8。
所述的张紧导向机构3包括通过销13定位在底座1上的圆柱形的导向销14,导向销14内设有螺纹孔16,导向销14上部侧壁上设有一间隙,螺纹孔16内设有张紧螺钉15。
所述的定位轴10经固定螺钉9与分度盘12固定连接。
所述的底座1上经螺钉设有支架4。
所述的定位轴10上还设有校正环。
所述的张紧导向机构3的相对位置上可设有压紧压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621385.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