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物理教具液体压强压力演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61764.1 | 申请日: | 2012-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049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24 |
发明(设计)人: | 于雅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雅文 |
主分类号: | G09B23/12 | 分类号: | G09B23/12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07 | 代理人: | 史旭泰 |
地址: | 124010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物理 教具 液体 压强 压力 演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物理教具液体压强压力演示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连通器,液压传递的简易实验装置,只能从定性上演示实验现象而不能从定量上分析实验原理。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演示效果好的物理教具液体压强压力演示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底座上设置有立板,立板上固定有第一圆柱体容器和第二圆柱体容器,第一圆柱体容器的底面积大于第二圆柱体容器底面积,第一圆柱体容器内设置有第一活塞,第二圆柱体容器内设置有第二活塞,第一活塞上端固定有托盘,第二活塞上端固定有瓶盖,瓶盖两侧对称位置设置有两个挂置弹簧秤的凹槽;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下端开口通过第一乳胶管与三通第一端相连,第二圆柱体容器下端开口通过第二乳胶管与三通第二端相连,三通第三端与进出水的第三乳胶管相连,第三乳胶管上设置有止水夹。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和第二圆柱体容器均采用玻璃容器。
作为另一种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的底面积是第二圆柱体容器底面积的3倍。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底座、立板、第一圆柱体容器、第二圆柱体容器、第一活塞、第二活塞、托盘、瓶盖、凹槽、第一乳胶管、三通、第二乳胶管、第三乳胶管、止水夹的配合使用,可让学生们更好地掌握液压传递的知识,从实验现象及数据上直接说明液压传递的过程。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仅局限于以下内容的表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底座、2为第二乳胶管、3为第二圆柱体容器、4为立板、5为第二活塞、6为瓶盖、7为凹槽、8为止水夹、9为第三乳胶管、10为第一活塞、11为托盘、12为第一圆柱体容器、13为三通、14为第一乳胶管。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置有立板4,立板4上固定有第一圆柱体容器12和第二圆柱体容器3,第一圆柱体容器12的底面积大于第二圆柱体容器3底面积,第一圆柱体容器12内设置有第一活塞10,第二圆柱体容器3内设置有第二活塞5,第一活塞10上端固定有托盘11,第二活塞5上端固定有瓶盖6,瓶盖6两侧对称位置设置有两个挂置弹簧秤的凹槽7;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12下端开口通过第一乳胶管14与三通13第一端相连,第二圆柱体容器3下端开口通过第二乳胶管2与三通13第二端相连,三通13第三端与进出水的第三乳胶管9相连,第三乳胶管9上设置有止水夹8。
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12和第二圆柱体容器3均采用玻璃容器。
所述第一圆柱体容器12的底面积是第二圆柱体容器3底面积的3倍。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
为使第一圆柱体容器12、第二圆柱体容器3、第一乳胶管14、第二乳胶管2、第三乳胶管9内无气泡存在,且便于调节装置中水的多少,首先打开止水夹8,将第三乳胶管9插入盛红水的容器中,提起第一活塞10,吸进适量的红水,而后将第三乳胶管9进出水口放到较高处,适当推进第一活塞10,将第一圆柱体容器12及第一乳胶管14、第三乳胶管9内气体排净,待红水从第三乳胶管9进出水口流出时,用止水夹8夹紧第一乳胶管14;再用同样的方法使第二圆柱体容器3吸进适量的红水并将气体排净,最后用止水夹8将第三乳胶管9端部夹紧。
托盘11上放置砝码,在瓶盖6凹槽7处悬挂两只相同规格的弹簧秤,弹簧秤下端与底板相连,改变托盘11所装砝码的多少,读取弹簧秤数据。根据弹簧秤示数、砝码重量、第一圆柱体容器12的底面积、第二圆柱体容器3底面积,计算出第一活塞10和第二活塞5上的压强。由此可说明密闭液体能传递加在它上面的压强,且传递的压强大小不变,进而说明液压机工作原理。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关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描述,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以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只要满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于雅文,未经于雅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66176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