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性吸收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64126.5 | 申请日: | 2012-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012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杨增扬;郑佳明;谯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雀氏(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496 | 分类号: | A61F13/496;A61F13/53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09 | 代理人: | 方惠春 |
地址: | 3620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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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一次性 吸收 物品 | ||
1.一种一次性吸收物品,包括周沿一体相连的透液性面层、不透液性底层及设于两者之间的吸收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体由无纺布包裹吸收芯组成,所述吸收芯上沿纵向设有贯穿其前后表面的细长槽,位于吸收芯的细长槽处,所述吸收芯的前后表面的无纺布相互固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细长槽的数目为4条,其中2条细长槽沿长度方向对称分布于吸收芯的左右两侧,另外2条细长槽沿宽度方向对称分布于吸收芯的上下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2条沿长度方向对称分布于吸收芯左右两侧的细长槽的长度与吸收体总长的比例均为:0.6~0.8:1,所述另外2条沿宽度方向对称分布于吸收芯上下两侧的细长槽的长度与吸收体总长的比例均为:0.2~0.3: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细长槽的数目为3条,其中一条沿长度方向设置于吸收芯的中间,另外两条对称分布于其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沿长度方向设置于吸收芯中间的细长槽的长度与吸收体总长的比例为:0.6~0.8:1,所述另外两条细长槽的长度与吸收体总长的比例均为:0.2~0.3: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细长槽的数目为2条,所述2条细长槽沿长度方向对称设置于吸收芯中点线的左右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沿长度方向对称设置于吸收芯中点线左右两侧的细长槽的长度与吸收体总长的比例均为0.6~0.8:1。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细长槽的宽度为0.5~0.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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