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中通手电筒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78546.9 | 申请日: | 2012-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27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王本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本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4;F21V21/40 |
代理公司: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 代理人: | 吴继道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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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电筒 | ||
1.一种中通手电筒,包括照明部和手持部,所述的照明部呈圆台状,所述的手持部为与照明部较小端端面相连并同轴设置的圆柱状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部和手持部设置有中通观察口,所述的中通观察口与照明部和手持部同轴设置,所述的中通观察口从照明部较大端端面至手持部远离照明部端面呈贯通设置,所述的中通观察口在贯通照明部较大端端面所开设的开口作为取景口,所述的贯通照明部较大端端面环绕取景口圆周均匀设置有若干个灯珠,所述的手持部周面上设置有电池腔、电路板腔和开关,所述的电池腔内设置的电池、电路板腔内设置的电路板及开关与灯珠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池腔和电路板腔分别相对设置于手持部周面两端,所述的电池腔设置于手持部远离照明部的一端,所述的电池腔和电路板腔相对的面上分别设置有电池腔斜面和电路板腔斜面,所述的电池腔斜面、电路板腔斜面和之间的手持部周面构成与手掌相适配的手掌轴向固定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路板腔延伸至照明部周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关设置于手持部周面上与电池腔相对的另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池腔和电路板腔相对手持部的轴向两侧与手持部连接处设置有用于过渡的弧形边,所述的弧形边相对手持部呈内凹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通观察口在贯通手持部远离照明部端面所开设的开口作为观察口,所述的观察口的面积大于取景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部较大端端面相对手持部呈内凹设置,所述的灯珠沿照明部较大端端面与手持部轴线呈倾斜设置使灯珠的照射轨迹汇聚于同一处。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所述的中通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池腔内的电池为可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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