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取像及投影装置与投影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1220684283.2 | 申请日: | 2012-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544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黄逸寒;陈时伟;陈惠萍;巫欣泰;汪天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14 | 分类号: | G03B21/14;G03B21/28;G03B21/2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 装置 模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取像及投影装置与投影模块。
背景技术
已知的投影装置具有较大的体积,因此通常是单独使用,而不利于与其他电子装置整合在一起。然而,近年来随着显示技术的进步,投影装置的体积越作越小,因此可整合于可携式电子装置中,其中可携式电子装置例如为行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笔记型电脑、数字摄影机…等。
在已知具有投影功能的数字摄影机中的投影模块通常是采用折镜(folding mirror)及盖玻璃(cover glass)设置于投影镜头前方,其中折镜将投影镜头所投射出的影像光束反射至盖玻璃,而影像光束接着经由盖玻璃而传递至数字摄影机外。
然而,采用折镜与盖玻璃等两个光学元件会占用数字摄影机内过大的空间。此外,折镜与盖玻璃仍需机构件来固定,这会进一步占用更大的空间。此外,两个光学元件的组装较为费时,进而增加了投影模块的整个制作工时及制作成本。
中国台湾专利第M286383号揭露了棱镜及具有镜头的摄影装置,其中棱镜结合于镜头上。美国专利第6652104号揭露了投影机具有壳体及设置于壳体的上表面的盖体,其中盖体可依一中心轴旋转。然而,上述专利中的元件无法在空间利用率上有所提升,且在制作工时及制作成本上亦无法有所突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取像及投影装置,此取像及投影装置有助于缩小体积、缩短制作工时及降低制作成本。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投影模块,此投影模块有助于缩短光程、缩短制作工时及降低制作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和优点可以从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特征中得到进一步的了解。
为达上述之一或部分或全部目的或是其他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出一种投影模块,其包括影像产生单元、投影镜头及内部全反射棱镜。影像产生单元提供影像光束,且投影镜头配置于影像光束的传播路径上。内部全反射棱镜配置于来自投影镜头的影像光束的传播路径上,且具有入光面、全反射面及出光面。来自投影镜头的影像光束经由入光面进入内部全反射棱镜。来自入光面的影像光束被全反射面反射至出光面,且经由出光面离开内部全反射棱镜。
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出一种取像及投影装置,其包括取像模块及上述投影模块。取像模块包括取像镜头及感光元件,其中感光元件配置于来自取像镜头的光的传播路径上。投影模块配置于取像模块的一侧。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取像及投影装置与投影模块中,由于采用了一个内部全反射棱镜来取代折镜与盖玻璃,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取像及投影装置与投影模块的体积可以较小。另外,相对于折镜与盖玻璃这两个光学元件的固定机构件,一个内部全反射棱镜的固定机构件可以较为简化,如此不但可以进一步缩小取像及投影装置与投影模块的体积,且可降低组装工时与组装成本。
附图说明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取像及投影装置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投影模块的光路示意图。
图4A为示出内部全反射棱镜拆离时图3的投影模块的外观的立体图。
图4B为示出内部全反射棱镜组合时图3的投影模块的外观的立体图。
图5A与图5B分别为图4A与图4B的投影模块的影像光束的光路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40:电子装置
50:光
100:取像及投影装置
110:本体
112:背面
120:活动显示面板
122:荧幕
130:枢接元件
200:取像模块
210:取像镜头
220:感光元件
300:投影模块
310:影像产生单元
312:影像光束
320:投影镜头
330:内部全反射棱镜
332:入光面
334:全反射面
336:出光面
338a、338b、338c:第一可拆卸式连接元件
340:照明系统
342:照明光束
350:光机壳体
352a、352b、352c:第二可拆卸式连接元件
354:开口
A:光轴
D:方向
T:厚度
θ:锐角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68428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致动器
- 下一篇:油压剎车的剎车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