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复底锅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11138.9 | 申请日: | 201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067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陈德福;翁剑波;王小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地址: | 317604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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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底锅 | ||
1.一种复底锅,包括具有底板(11)的锅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1)的上依次固定有内复底(2)和外复底(3),所述内复底(2)和外复底(3)由不同的金属材料制成,所述的外复底(3)中部具有向外凸出的凸出部(31),所述凸出部(31)上套设并固定有金属环(4),所述金属环(4)的内侧与外复底(3)相固定,所述金属环(4)的外侧面与所述外复底(3)的凸出部(31)相平齐,所述金属环(4)的材料与内复底(2)的材料和外复底(3)的材料均不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凸出部(31)内侧面形成一安装槽,所述的内复底(2)中部具有向外凸起的凸起部(21),所述的凸起部(21)设置在所述的安装槽中,所述的凸起部(21)固定在安装槽的槽底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复底(2)、外复底(3)、金属片和锅体(1)通过复打的方式固定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复底(2)、外复底(3)、金属片和锅体(1)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复底(2)的材料为铝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复底(3)的材料为铜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片的材料和锅体(1)的材料均为不锈钢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复底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复底(3)的凸出部(31)外端面和金属片外端面上均开设有若干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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