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49925.2 | 申请日: | 2012-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021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林国鑫;郑岩峰;黄建华;罗如生;陈小利;林慧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连耀忠 |
地址: | 364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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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湿法 脱硫 后湿式电 除尘 系统 | ||
1.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包括湿式电除尘器,该湿式电除尘器内部设置了阴极系统和阳极系统,该湿式电除尘器的内部对应阴极系统和阳极系统的上部设置有喷淋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湿式电除尘器还设置了用于收集灰水的灰水槽;还包括灰水处理循环系统;
灰水处理循环系统包括:补给水箱、冲洗水泵、循环水箱、循环水泵、装有碱溶液的溶液箱、自动过滤器和必要的输水管路;冲洗水泵的进水口连接补给水箱,冲洗水泵的出水口通过输水管路连接喷淋机构;灰水槽的出水口和溶液箱的出水口分别连接循环水箱,循环水泵的进水口连接循环水箱,循环水泵的出水口连接自动过滤器的进水口,自动过滤器的出水口通过输水管路连接喷淋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为多个,并分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的喷淋机构位于所述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出口侧的上方,所述冲洗水泵的出水口通过输水管路连接该第一部分的喷淋机构;第二部分的喷淋机构位于所述湿式电除尘器烟气进口侧的上方,所述自动过滤器的出水口通过输水管路连接该第二部分的喷淋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用于给湿法脱硫系统提供湿法脱硫工艺水的排水水箱,所述自动过滤器的出水口分设为第一出水口和第二出水口,第一出水口通过所述输水管路连接所述第二部分的喷淋机构,第二出水口连接排水水箱的进水口,排水水箱的出水口连接湿法脱硫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补给水源,该补给水源与所述循环水箱相连通,用于给循环水箱提供首次补水并实现水封;该补水水源与所述补给水箱相连通,用于给补给水箱实时补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溶液箱内的碱溶液为NaOH溶液。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湿式电除尘器为卧式的湿式电除尘器,其烟气流向与冲洗液流向相互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系统包括至少两块阳极板,所述阳极系统的各阳极板分别竖向平行设置于所述湿式电除尘器的荷电区内;所述阴极系统包括至少一组阴极框架,所述阴极系统的各组阴极框架分别竖向设置在各两相邻的阳极板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湿法脱硫后湿式电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两相邻的阳极板之间的间距分别为250~400mm;所述各阳极板的高度分别为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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