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足熏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752712.5 | 申请日: | 2012-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014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车瑛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车瑛兰 |
主分类号: | A61H39/06 | 分类号: | A61H39/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7425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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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足熏器 | ||
1.一种足熏器,包括熏器本体(1),其特征在于:在熏器本体(1)的内部设置有足部支架(2),足部支架(2)上开设有透气孔(3),熏器本体(1)相对于足部支架(2)的下部开设有进气孔(4),熏器本体(1)上开设有排烟孔(5),排烟孔(5)通过排烟管(6)与排烟机(7)相连,熏器本体(1)的底部设置有托盘(8),熏器本体(1)的顶部套装有足熏器脚套(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熏器本体(1)相对于足部支架(2)的上部开设有排烟孔(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足部支架(2)设置在熏器本体(1)的中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熏器本体(1)与足部支架(2)为一体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进气孔(4)至少为一个。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盘(8)与熏器本体(1)活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盘(8)上设置有底座(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足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10)为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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