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09299.6 | 申请日: | 2012-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802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纯一;森一广;丹敏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22B23/02 | 分类号: | C22B23/02;B09B3/00;B09B5/00;C22B1/02;C22B7/00;H01M6/52;H01M10/54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崔香丹;洪燕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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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 回收 方法 | ||
1.一种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是从含有铝和铁的废电池中回收有价金属的方法,包括:
熔融工序,其熔融所述废电池而获得熔融物;
第一氧化工序,其以能够氧化所述铝的氧化度对所述熔融工序时的所述熔融物或者对所述熔融工序前的所述废电池进行处理;
第一炉渣分离工序,其从所述熔融物分离含有氧化铝的第一炉渣从而获得含有铁的第一合金;
第二氧化工序,其以能够氧化所述铁的氧化度对所述第一合金或其熔融物进行处理;以及,
第二炉渣分离工序,其将含有氧化铁的第二炉渣从所述第二氧化工序后的熔融物中分离从而回收含有钴的第二合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合金中的铁相对于所述废电池中的铁总量的质量比为30%以上且100%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合金中的钴相对于所述废电池中的钴总量的质量比为75%以上,
所述第二合金中的铁相对于所述废电池中的铁总量的质量比为7%以上且30%以下。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氧化工序是对所述熔融工序前的所述废电池施行的、通过焙烧所述废电池来进行预氧化处理的预氧化工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在600℃以上且1250℃以下的温度下施行所述预氧化工序。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在1350℃以上且1550℃以下的温度下施行所述第二炉渣分离工序。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多次实施所述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时,
在第一次的所述熔融工序中,对通过向所述废电池添加第一助熔剂而成的混合物进行熔融来获得熔融物,在所述第二氧化工序中,对通过向所述第一合金添加第二助熔剂而成的混合物或者其熔融物进行处理,
在第二次以后的熔融工序中,作为助熔剂将所述第二炉渣添加于所述废电池中以代替所述第一助熔剂。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助熔剂由二氧化硅SiO2和石灰CaO组成,其重量比SiO2/CaO为0.5以上且1.5以下。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在所述第二次以后的熔融工序后实施所述第一炉渣分离工序、第二氧化工序和第二炉渣分离工序而获得的所述第二合金中,
该第二合金中的钴相对于所述废电池中的钴总量的质量比为75%以上,
该第二合金中的铁相对于所述废电池中的铁总量的质量比为7%以上且30%以下。
10.如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在1450℃以上且1650℃以下施行第一次熔融工序,在1350℃以上且1500℃以下施行所述第二次以后的熔融工序。
11.如权利要求7~10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助熔剂和/或第二助熔剂的至少一部分由精炼铜时产生的炉渣构成。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有价金属的回收方法,其中,
所述废电池是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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