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多功能投影模块的机动车前大灯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11828.6 | 申请日: | 2012-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43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M·布伦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7/00 | 分类号: | F21V7/00;F21V11/16;F21S8/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1326 | 代理人: | 汪勤 |
地址: | 德国罗***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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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多功能 投影 模块 机动 车前 大灯 | ||
1.一种具有多功能投影模块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具有第一光源(16)、第一主光学系统(18)、第二光源(20)、第二主光学系统(22)、带遮光板边缘(26)的遮光板(24)、投影透镜(28)和反射镜(30),并且该前大灯设置为,使得所述第一光源(16)的光线通过第一主光学系统(18)在由遮光板边缘(26)限定的第一光路(32)中转换到位于投影模块(14)的前部区域中的第一光分布(34)中,使得第二光源(20)的光线通过第二主光学系统(22)在第二光路中在光束束腰(44)中聚焦并转化到位于投影模块(14)前部区域中的第二光分布(52)中,该第二光分布具有预先设定的中心点(56),该中心点在前大灯(10)按规定应用在机动车中时位于机动车前方的水平线H=0和竖直线V=0的交点上,如同它们分别通过机动车的光技术标准预先设定的一样,
其特征在于,
该反射镜(30)这样设置在光束束腰(44)和投影透镜(28)之间的第二光路(46)中,使得它产生光束束腰(44)虚的镜像,该镜像位于一个点(50)的周围,该点通过由投影透镜(28)获得的图像对应于第二光分布(56)的中心点(56)。
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该反射镜(30)越过投影透镜(28)的匹兹伐-面(45)延伸经过一个长度到位于匹兹伐-面(45)和投影透镜(28)之间的空间中,该长度大于所述投影透镜(28)的焦距(f)的一半(f/2)。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在按规定应用前大灯(10)时,所述反射镜(30)位于遮光板(24)的遮光板边缘(26)之下。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遮光板边缘(26)以一间距相对投影透镜(28)设置,该间距相当于投影透镜(28)的焦距(f)。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30)的背侧(64)具有散射光线的涂层和/或散射光线的纹理和/或散射的纹理,它们这样设计,使得第一光源射入到该涂层和纹理上的光线这样反射到投影透镜(28)上,即,光线由投影透镜(28)作为定义的顶部-照明折射到第一光分布(34)的黑暗的局部区域中。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板作为镜式遮光板(60)来实现,它从遮光板边缘(26)出发延伸到位于遮光板边缘(26)和第一主光学系统(18)之间的空间中,并且这样设计,使得射入的光线这样反射到投影透镜(28)上,使得光线由投影透镜(28)折射到第一光分布(34)的明亮的局部区域(40)中。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30)设计成金属的镜面并且与遮光板一起构成一体式的构件。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30)是光导体(66)的边界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体(66)作为一体化的第二主光学系统(22)的组成部分来实现。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前大灯(10),其特征在于,镜式遮光板(60)是与光导体(66)不同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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