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毛发除去的方法和套盒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20464.8 | 申请日: | 2012-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266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8 |
发明(设计)人: | C·R·史密斯;S·A·休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6 | 分类号: | A61K8/46;A61K8/73;A61K8/81;A61K8/891;A61K8/92;A61K8/02;A61Q9/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樊云飞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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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毛发 除去 方法 | ||
1.一种从皮肤除去毛发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保护组合物施用到多余毛发生长于其上的皮肤区域,所述保护组合物包含按所述保护组合物重量计1%至60%的蜡和按所述保护组合物重量计1%至25%的粉末;
(b)将脱毛剂组合物施用到已向其施用所述保护组合物的皮肤区域,所述脱毛剂组合物包含角蛋白还原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包含在所述粉末内的颗粒具有0.05μm至200μm,优选0.1μm至130μm,更优选0.2μm至60μm的平均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包含在粉末内的颗粒中的至少一些设有颜色,所述颜色与人类皮肤的颜色成对比。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步骤(a)和步骤(b)之间的以下附加步骤:
(a1)将所述保护组合物按摩到皮肤中持续至少10秒。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包括紧随步骤(b)之后的以下附加步骤:
(c)使所述脱毛剂组合物适当地保留在所述保护组合物上持续至少1分钟,优选1至10分钟,更优选3至10分钟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包括紧随步骤(c)之后的以下附加步骤:
(d)将所述保护组合物和所述脱毛剂组合物二者从皮肤除去,任选地将其刮去、擦去或抹去。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保护组合物包含按所述保护组合物重量计2%至24%,优选3%至15%的蜡。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蜡包括天然蜡、合成蜡、硅蜡、或它们的混合物。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角蛋白还原剂包括巯基乙酸盐,优选巯基乙酸钾或巯基乙酸钙,或它们的混合物。
10.一种脱毛剂套盒,包括:
(a)保护组合物,所述保护组合物包含按所述保护组合物重量计1%至60%的蜡和按所述保护组合物重量计1%至25%的粉末;
(b)脱毛剂组合物,所述脱毛剂组合物包含有效量的角蛋白还原剂。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脱毛剂套盒,其中包含在所述粉末内的颗粒具有0.5μm至200μm,优选1μm至130μm,更优选5μm至30μm的平均粒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脱毛剂套盒,其中所述包含在粉末内的颗粒中的至少一些设有颜色,所述颜色不是皮肤的颜色。
13.根据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脱毛剂套盒,其中所述脱毛剂组合物以霜膏或洗剂的形式或者设置在基底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脱毛剂套盒,还包括工具,诸如刮刀或刮铲、或擦拭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0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脱毛剂套盒,还包括以下说明:
(a)将所述保护组合物施用到待脱毛的皮肤区域上的说明,优选地,将所述保护组合物施用到大于待脱毛的皮肤区域的区域上的说明;
(b)任选地,将所述保护组合物按摩到待脱毛的皮肤区域中,优选持续至少10秒,更优选以圆周运动按摩的说明;
(c)将所述脱毛剂组合物施用到待脱毛的预处理皮肤区域的说明;
(d)任选地,使所述脱毛剂组合物适当地保留在所述保护组合物的顶部上持续至少1分钟,优选1至10分钟,更优选3至10分钟的时间的说明;
(e)任选地,通过将其刮去、擦去或抹去,将所述保护组合物和所述脱毛剂组合物二者从皮肤除去的说明;
(f)任选地,用后处理护肤组合物处理已脱毛的皮肤区域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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