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γ分泌酶抑制剂的给药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21533.7 | 申请日: | 2012-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3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J.F.博伊兰;S.M.米库尔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55 | 分类号: | A61K31/55;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桉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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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泌 抑制剂 药方 | ||
1.用于治疗癌症的下式化合物或其药用盐,
特征在于根据选自以下的方案给药所述化合物(A):
(a)约12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3天、停药4天,进行两周,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
(b)约80mg至约13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7天、停药14天,在3周的周期内7个给药日;
(c)约1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1天,在3周的周期内11个给药日;
(d)约30mg至约13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6天;在3周的周期内3个给药日;
(e)约10mg至约6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2天,然后给药1天、停药3天,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和
(f)约5mg至约4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5天、停药2天,在3周的周期内15个给药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12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3天、停药4天,进行2周,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80mg至约13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7天、停药14天,在3周的周期内7个给药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1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1天,在3周的周期内11个给药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30mg至约13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6天;在3周的周期内3个给药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10mg至约6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2天,然后给药1天、停药3天,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使用的化合物(A),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被给药约5mg至约4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5天、停药2天,在3周的周期内15个给药日。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使用的化合物(A),其中所述癌症为实体瘤。
9.下式化合物或其药用盐在制备用于治疗癌症的药物中的用途:
特征在于是通过选自以下的剂量方案给药所述化合物(A):
(a)约12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3天、停药4天,进行两周,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
(b)约80mg至约13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7天、停药14天,在3周的周期内7个给药日;
(c)约10mg至约27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1天,在3周的周期内11个给药日;
(d)约30mg至约13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6天;在3周的周期内3个给药日;
(e)约10mg至约6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1天、停药2天,然后给药1天、停药3天,在3周的周期内6个给药日;和
(f)约5mg至约400mg的式(A)化合物或其药用盐,每三周,给药5天、停药2天,在3周的周期内15个给药日。
10.权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症为实体瘤。
11.基本如本申请所披露的新的方法、组合物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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