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回收装置的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3095.8 | 申请日: | 2012-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41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C·普拉茨;C·艾布纳;M·哈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8/17 | 分类号: | B60T8/17;B60T1/10;B60T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华林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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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回收 装置 控制 方法 | ||
1.在车辆中用于将动能转换为电能的回收装置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操纵至少一个用于产生制动作用的操纵元件;
-至少短时间地将被操纵的操纵元件安置在至少一个预定的第一触发位置中;
-作为对短时间地将被操纵的操纵元件安置在所述至少一个预定的第一触发位置中的响应,在限定的功能范围内激活回收装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个操纵元件包括选自一个组的至少一个元件,该组包括用于操纵驱动器的操纵元件和/或用于操纵制动器的操纵元件。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操纵所述至少一个操纵元件包括:将用于操纵驱动器的操纵元件复位到中性位置上,该中性位置由止挡限定;和/或操纵用于操纵制动器的操纵元件,特别是操纵制动杆、制动踏板和/或脚踏制动器。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操纵所述至少一个操纵元件包括:一旦所述至少一个操纵元件设置在至少一个预定的第二位置中,就激活车辆的至少一个制动装置。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操纵元件中的每个操纵元件被分配车辆最大回收中的一个可限定的份额,并且该操纵元件能激活该份额。
5.按照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车辆的至少两个操纵元件分别配设有最大回收中的一个份额,特别是两个限定的操纵元件分别配设有最大回收的1/2份额,或者三个限定的操纵元件分别配设有最大回收的1/3份额。
6.按照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此外还包括:用于识别所述至少短时间地将被操纵的操纵元件安置在所述至少一个预定的第一触发位置中的步骤;作为对所述至少短时间地将被操纵的操纵元件安置在所述至少一个预定的第一触发位置中的响应而触发用于激活回收装置的信号的后续步骤;以及作为对所产生的激活用信号的响应而激活回收装置的步骤。
7.按照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或者类似摩托车的车辆。
8.按照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被操纵的操纵元件的安置的识别包括:纵向位移测量和/或在与操纵元件耦联的压力管道内的压力测量,特别是使用行程传感器和/或量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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